深圳小产权房“转正”难以复制

2014-04-22 08:4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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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黄齐超

  小产权房问题怎么解决,一直是个难题。而4月21日清晨一条有关小产权房转正的消息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深圳市宣布正式开始试点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一小批被民间称为“小产权房”的住宅将获事实上的“转正”机会。(4月21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深圳宣布开始试点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这被不少人解读为小产权房“转正”的信号。窃以为,这种解读过于乐观。试想,若真的是无底线“解禁”小产权房,必然会出现村民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大建商品房高潮,一方面,这会对保障18亿亩耕地红线形成一种挑战;另一方面,也会无序地冲击楼市。

  事实上,深圳市将要进行的小产权房“转正”,有着独特的基础——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向社会公众租售的房屋。但深圳经过1992年、2004年两轮农村城市化改造,农村集体土地已全部转为国有。也就是说,深圳其实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小产权房,此次只是试点处理深圳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处理办法。其中,原村民符合一户一栋原则的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补缴对应基准地价的百分之十,即可转为商品房。一户一栋之外,多栋中的两栋补缴25% 的地价和不同罚款后,可以登记为非商品性质房地产。第三栋即其以上栋数部分则不为处理确认,对非原村民所建部分也不予处理确认。也就是说,其中的关键是“原住民”,只有本地村民的住房可以确权后给予正式的入市资格。而如果有外来人口想钻空子,是不大可能的。外来建房行为仍属于违法,将严厉处罚。

  脱离这些特定的事实,大谈小产权房无原则地“转正”,无疑是一种误读。因此,深圳市针对小产权房的这番措施,是特定环境下的举措,但它并不意味着松了小产权房转正的口子。

  探索不同条件不同状况下的小产权房,并采取有针对性地处置小产权房措施,这是住建部的既定方针,深圳市进行的小产权房“转正”,是国家大政策的允许下,结合本地特征进行的,算是当地的特产了。具体到其他地方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惩戒已建、已售的“违章建筑”,是否也有条件地“转正”,那必然是因地制宜,自己探索。

  再者,今年两会期间,住建部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 28个省(区、市)已拿出工作方案,未来一段时间的工作主要是,针对在建在售小产权房“拆除一批、教育一批、震慑一批、问责一批”。综合以上信息,我们再回过头看看深圳市的小产权房措施,就会有所醒悟:这不过是深圳市将国有土地上“违规房屋”的一种规范,它不能看做是严格意义上的“转正”,也难有推广性和复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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