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内涨房租期满扣押金 租房六大潜在问题详解

2014-07-24 09:0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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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房价下,租房市场“风景这边独好”,租房纠纷也成了市民日常生活中很常见,也是很多老百姓非常关心的民生问题。目前不论毕业后踏入社会即将在诸城寻找工作的大学生,还是已经在诸城工作的租房族。如何租房,选房,签合同,怎样保障自己的权益都是特别需要注意的。而且租赁合同因为履行期限长、涉及相关义务繁杂很容易产生纠纷,希望本期《听热线  追热点》能给本报读者带来一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带来新的思路。  

  1 合同期内涨房租

  臧女士最近很苦恼,2013年她大学毕业后就打算在诸城工作,在市区某小区租了一套 80多平方米的房子居住,并和房东签了2年的租房合同。开始房东还客客气气,可到了今年,房东时不时找臧女士诉苦,说现在什么都涨价,房租费也该涨点了。近几天,房东老是给臧女士打电话,态度有点强硬起来,说8月份再不涨房租 ,房子就收回来不向她出租了。

  2 租赁期满押金被扣

  人民路某小区张姓房东是赵女士的老房东了,然而6月份当赵女士租期已满要求退房的时候,张姓房东却怎么也不肯退还赵女士租房时压在他那里的1000元押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赵女士房租快要到期前打电话通知房东要求退房,同时约定了7月3日双方进行租金及水电等费用的核算。当时张姓房东满口答应。然而,核算当天房东提出,核算之日已经超出合同所签期满之日3天,要求张女士按超租半月计算,扣押她近700元押金。其实赵女士早已在合同到期之前6月28日就已搬了出去,只是由于工作繁忙的缘故约定结算之日定在周末7月6日。房东却一口咬定赵女士和他说的是7月6日搬离,而不是结算日。

  租房六大潜在问题详解

  一、低价虚假广告要注意

  当租房者通过报纸、网站等信息渠道看到所刊登的房屋租价明显低于其正常市场价格时,就要特别注意了 。因为这些虚假信息有可能是某些不法中介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 ,以此为诱饵骗取租房者上当的一种手段。

  诸城市金园房产张经理提醒广大租房者,租房切勿贪便宜因小失大,花费少许佣金费用委托那些正规大型的房产中介找房,才能保证租房者最终交易的快捷与安全。

  二、房东个人情况查仔细

  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如果是房东本人出面签约时 ,最好查看其房产证与身份证;如果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产权。

  三、清点屋内家电、家具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家电、家具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运行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

  四、认真签订租赁合同

  租房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租赁双方要协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争执,引发不必要的烦恼。

  五、物业杂费等写清楚

  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六、注明押金退还条件

  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在签订租赁合同时 ,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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