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7月25日消息 今天,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了解到,上半年青岛市
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显著。出台多项规定从根本上倡导保护环境优先,破坏环境补偿。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黄岛6区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工作,以各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改善情况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补偿资金必须统筹用于本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最高奖惩金额各达200万元。
出台多项制度保护生态 上半年,青岛市出台多项制度,强力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划定生态红线,从根本上杜绝先污染、后治理的现象,从根本上倡导保护环境优先,破坏环境补偿。仅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青岛市上半年就出台了《青岛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青岛市禁止销售使用高硫高灰份劣质燃煤规定》、《青岛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和《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
其中,根据《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今年青岛市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黄岛6区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工作,以各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改善情况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补偿资金必须统筹用于本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最高奖惩金额各达200万元。
《青岛市禁止销售使用高硫高灰份劣质燃煤规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硫份高于0.6%、灰份高于15%的劣质煤炭,将青岛市1999年制定的相关标准,硫份、灰份分别加严了0.1%和5%。
《青岛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在市区范围内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总面积约552平方公里,与2003年划定的禁燃区的85平方公里相比,面积大幅度扩大,覆盖了市区居民比较密集的区域。现禁燃区内有39家有燃煤锅炉的企业,区域内居民约2.4万户,到2017年禁燃区全面建成后,企业、居民燃煤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可削减约2000吨,通过此项措施,粗略估算,市区PM2.5浓度将下降1微克/立方米左右。
此外,青岛市上半年出台了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重点流域河长制考核办法、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管理试点、加强畜禽养殖业主要污染物总量
减排、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治理项目资金补助、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管理试点等制度,涉及流域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治理、总量减排等多个方面。
减排总体进度微距全省前列 在污染减排方面,山东省环保厅日前对2013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进行通报,青岛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累计削减13.59%、15.56%、6.40%和15.68%,“十二五”目标完成率分别为112.31%、105.14%、63.95%和108.13%。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三项污染物减排量均已提前达到“十二五”目标。
青岛市减排总体进度处在全省前列,并连年获得全省污染减排考核一等奖。上半年,青岛市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坚持把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狠抓重点工程升级改造,加快减排步伐,加强监管,巩固提升减排成果,各项污染物减排效果进一步提升。
大气污染治理上台阶,提出年度PM2.5浓度下降6%的目标,确定了八个方面40项具体措施,环保方面352个治理项目,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制,市委、市政府将空气质量纳入区市科学发展考核,市政府成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的全市大气、流域、垃圾污染专项治理指挥部(后改为全市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市政府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或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上半年,青岛市区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大幅下降,同比下降30.5%,但与青岛市燃煤企业的脱硝(脱氮)能力及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长密切相关的NO2浓度上升;PM2.5浓度同比下降8.5%,超过年度下降6%的目标值,但与扬尘污染防治相关的PM10浓度上升,虽然客观上存在降雨量同比偏少24%等不利气象因素,扬尘、机动车污染防治及燃煤锅炉脱硝需进一步加强。
深入流域污染治理,上半年,全市重点污染治理监控河流的COD和氨氮浓度均值同比分别下降11.3%和17.4%,污染有所减轻。列入年度计划的20项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已开工在建14项;污水直排口整治已完成83处,占全年计划数的52.5%,在建44处;279公里排污管网建设任务已完成112.5公里;10个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设项目已完成2项,在建4项。对重点河流均要求实施河长制管理,鼓励辖区实行重点流域义务监督员制度,增强社会监督力量,促进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加强农村污染防治,组织实施建成26个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在建26个,新增污水收集处理能力19876吨/日,新增污水管网309公里,整治221个村庄(社区)。安排150万元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对13个农村污水处理站开展委托运营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强化环境监管,推进畜禽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严格考核奖惩等多项措施推进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有望超前完成至2015年全市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削减9.13%和15.5%的目标。
强化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在山东省通报2013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情况中,共有1222家单位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青岛市187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包括自愿性清洁生产企业103家、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84家,清洁生产企业总数、自愿清洁生产企业数量、强制清洁生产企业数量均居全省第一。近日,青岛市环保局又将31家涉气企业列为2014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名单。本次清洁生产计划是具体落实青岛市《2014年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改善青岛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又一举措。计划实施后,本年度全部涉气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数量将超过56家。
实施环境行政罚款431起 2014年上半年,青岛市实施环境行政罚款431起,罚款额千余万元,分别为去年同期的1.58倍和2.78倍。紧跟人民群众对环境执法的期待和诉求,组织力量集中开展环保执法大会战、饮用水源地集中检查、建设项目监察、为考生送安静等专项行动。采取约谈政府领导、突击检查暗查、督办等方式,督促辖区政府开展综合整治。近日,青岛市掀起新一轮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重点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对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进行全面监察;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继续巩固医药行业专项整治成果;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整治冒黑烟及无环保标志等环境违法车辆,加强对机动车环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检查;认真查处环境信访和媒体报道的突出环境问题。
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不仅限于污染防治,而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社会形态,是人类为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所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包括先进的生态伦理观念、发达的生态经济、完善的生态制度、可靠的生态安全、良好的生态环境。青岛市还通过加强各项技术手段,如实施卫星遥感技术“天地一体化”监测;6月份投入使用机动车排气遥感检测,现即检测车辆3645辆;实行化工园区一体化环保智能监控手段等推进生态文明技术监督手段的加快。通过在400家企业建立环境监督员制度,培训企业环境监督员450余人,以及实施企业环责险、实施企业环境绩效评价工作、实施企业环境报告书公开等各项在全国位于前列的工作,推进企业自身生态文明意识的提高。通过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进环境保护全社会公众参与,营造共同关注、共同推进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通讯员 宋香宁 文
徐圆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