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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德斌 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老赖”不仅不能获得正常贷款、出境,现在连购买飞机票和列车软卧票都要受到限制,超过20%的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对潜在“老赖”产生极大震慑。最高法还将继续拓展失信被执行人惩戒范围,如限制乘坐动车一等座、商务座和观光座,限制乘坐高铁等。(7月27日《京华时报》) 从严惩“老赖”限制其高消费的执行效果看,自今年6月18日起,火车购票系统一个月就自动拦截5121人次购买列车软卧票;民航购票系统自7月1日起,仅半个月就拦截3539人、49787人次购买飞机票。这个数据凸显了联合信用惩戒的威力,借助铁路和民航售票信息化系统,可以在第一时间自动拦截“老赖”购票需求,从而遏制其高消费能力,令其被动降低生活质量,倒逼其主动还债。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社会里,对“老赖”都是采取司法追诉和限制消费并举,前者是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彰显法律的严肃性,后者则是釜底抽薪,让“老赖”无法过上逍遥自在的日子,背负沉重的消费枷锁。对“老赖”就该采取制度约束和惩罚,让他们吞下失信苦果,从而形成威慑效应。而从目前的执行效果来看,已有超过20%的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成绩非常可观。不过,需要看到还有近八成的“老赖”没有履行义务,可见惩戒的步子还可迈得再大些,继续扩大限制消费范围。例如,还可以考虑在高级化妆品、奢侈品、汽车、商品房、星级酒店、高档餐饮等消费领域,也要对“老赖”说不。
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对“老赖”的限制消费越来越多,虽然会促使部分“老赖”主动还债,但也要警惕有人钻空子,利用信息监管的漏洞,规避高消费限制规定。对于“老赖”的消费限制,不仅要依靠网络信息系统的主动拦截,还可将“老赖”的日常消费行为采取民间监控,鼓励民众积极举报。同时,司法部门亦要加强对“老赖”的债务清偿执行力,简化债主维权程序,通过司法追诉“老赖”财产,维护债主合法利益,减少债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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