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这公司牛:用别人货物骗贷款 还"一女许两家"

2014-07-28 16:53   来源: 鲁南商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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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7日热线消息 (记者 伟伟) 河东某食品公司将他人存储在公司冷库内的近百吨货物重复质押,骗取两家银行贷款,因经营不善,无法偿还贷款,货物终被查封。存储人无法提取货物,遂将该食品公司诉诸法院,两家银行作为第三方争讨货物所有权。日前,河东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两家银行对货物的物权无效,货物最终“完璧归赵”。

  2012年5月25日,毛某将95.982吨脱水姜片存于河东某食品公司冷库内,双方签订仓储保管合同。该食品公司因多笔巨额债务被起诉,公司的厂房、设备及部分产品被法院查封,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仓库不再制冷,势必影响储存的食品质量。为减少损失,毛某请求河东区法院依法判令或调解与食品公司签订的仓储合同终止履行。此时,毛某方知自己近百吨食品已被该公司质押给两家银行分别贷款400万元、300万元,两家银行纷纷称货物权归自己。毛某能取回自己的货物吗?

  两家银行分别与该食品公司订立了书面质押合同,物权归属成为三方争论的焦点。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作为长期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和商事主体,理应审慎审查该食品有限公司交付质押物的权属来源。而两家银行均未对上述脱水姜片权属来源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同一质物上不该设立两个质权。故此判决两家银行对货物的物权无效。

  张元民同时提醒银行机构,进行动产质押时,质权人实际占有出质物品,质权才成立并生效,此外,一定审慎审查质押物的权属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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