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讯 本报烟台8月13日讯(记者 于飞)
摄像头这种特殊的“眼睛”,现在越来越普遍,但带给大家安全感的同时,也有人感觉到了不自在。近日,家住烟台市福山区的张先生通过本报热线反映,他的邻居在门前安装了一个摄像头,但摄像头能监控到他的家门,张先生觉得邻居的做法侵犯了他的隐私权。
张先生告诉记者,一个月前他的邻居在门前安装了这个监控摄像头,他们是一梯三户,三家的房门都处在这个摄像头监控范围内。“我们家几口人、几点出门、几点进门、跟什么人交往,都被监控着,感觉很不舒服。”张先生说。
13日上午,记者来到张先生的家中,在楼道内看到了张先生邻居安装的摄像头,张先生告诉记者,他觉得这个摄像头侵犯了他的隐私权,但是邻里之间他也不想闹僵,不便当面去找,就找到了物业,希望物业从中协调。“但没协调出结果。”随后,记者找到了安装摄像头的迟先生,迟先生告诉记者,摄像头确实是他安装的,原因是他家在5月份的时候进了贼,把他的房门撬了,进门偷了一些财物,他当时就报了警,可民警没找到线索,直到现在也没有破案。 “如果有监控录像,起码能知道是何人作案。吃了亏后,我就想在自己家门前安装个监控。”
“我没有恶意,只是为了保证自家的安全,监控录像我也绝对不会外传,安装前我也征求过两位邻居的意见,他们当时并没有反对。”迟先生说,如果邻居觉得不妥,可以直接找他,他愿意调整监控的区域,但是如果邻居不亲自找,他不会贸然拆除监控。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有业主跟他们反映过这个问题,但是物业能做的也只是从中协调,而迟先生希望与邻居当面沟通,物业也没有办法。
居民:小区里没有监控反而觉得不安全 13日,记者走访了烟台市区多处居民小区,发现在一些新建小区里,公共区域内一般都安有监控摄像头,小区的道路、居民楼前、电梯里,一般都有监控。新世界花园物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内设有100多个监控,但是居民还反映说不够,希望能多安点。“有时候居民的车停在楼下被蹭了,就希望通过监控找找肇事车,但是现在小区还有不少监控盲区。”
世回尧小区属于比较老旧的小区,也没有物业管理,但是记者也看到不少居民在楼前安装了监控,这都是居民自己花钱安装的。居民王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小区内有很多房子都租出去了,居住的人员比较乱,大家彼此之间也不熟悉,有居民为了保障自身安全便安装摄像头, “挺有必要的,万一发生点什么事,还能提供点证据,摄像头都是装在门口或者是楼道里,对正常生活没什么影响,我觉得不存在侵犯隐私这一说。”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大多数居民觉得小区内安装监控是很有必要的,没有监控反而觉得不安全。
民警:若非强烈反对 建议保留监控 负责张先生所在社区的片警邹警官告诉记者,现在居民自己安装摄像头的情况比较普遍。 “我们在破案的过程中,有很多线索都是来自于居民自己安装的摄像头,为我们提供了不少帮助。”邹警官说,迟先生安装的监控,只能看到邻居家的门,并看不到室内的情况,对邻居的日常生活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其实这也是对邻居的一种保护,如果邻居家发生了入室盗窃案件,也可以提供证据,所以他建议保留摄像头。
不过,邹警官说,如果张先生确实介意的话,可以与迟先生协商一下,对监控范围进行调整,而警方能做的也只是从中协调,并无权对摄像头进行强拆。
律师:是否侵权 尚难界定 鲁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吕君妮告诉记者,对于迟先生安装摄像头是否侵犯了张先生的隐私权,这个尚难界定。“认定是否构成侵犯隐私权的关键是看拍摄范围,如果摄像头专门对准他人的门窗,专门监控特定人员的行踪,这种窥视就属于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如果摄像头拍摄的是楼内共有部分,不专门针对他人,就算不上侵犯隐私。”吕君妮说。
至于摄像头要不要拆除,吕君妮认为,这个权力在于迟先生,但是双方可以协调,如果张先生对于协调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