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城市养不起"特困人员"

2014-08-15 10:4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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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何利权

  几乎每个城市都有特困人群存在,他们大多都是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让他们享受财政供养,体现了政府的基本责任和担当。既然供养成本并非财政难以承受之重,地方政府何不让更多困难群众分享社会发展红利?

  自9月1日起,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由政府供养,供养内容不仅包括居住、养老、看病、上学,每月还要给零花钱 ,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据悉 ,“城市特困人员”和原有的城市“三无”人员定义基本重合,指持有城市非农业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没有上述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8月14日《北京晨报》)

  最近几年,我国社会救助水平和覆盖面稳步提高,困难群众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比如城乡低保金额大幅度上涨、农村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等等。尤为重要的是,今年5月1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开始施行,为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逐步形成。北京市政府决定使用公共财政供养城市特困人员,并且包揽这一群体的衣食住行医丧甚至零用钱,确实是保障民生的有力举措。

  之前,对于农村“三无”人员即农村五保户,从国家到地方都有相应的救助政策,由政府负责吃穿住医丧,但对于城市“三无”人员的救助一直没有相关政策规定,只是各个地方自行给予一些救助。直至《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颁布实施,明确规定国家应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救助城市“三无”人员的法律空白才被填上。如今北京市政府将城市三无人员纳入财政供养范围,动作之大、标准之高,在全国尚属首创,对其他地区有借鉴意义。

  不过,一些人担忧,地方政府完全承担城市特困人员的生活成本,并规定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是否会为当地财政带来极大压力?倘若要将这一政策推行至全国,各地政府又能否承受巨大成本?事实上,目前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26275元,相当于每月2100多元;而根据北京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吕海燕介绍,当地城市“三无”人员预计有数千人。如此算来,北京市供养城市“三无”人员的成本每年不过2~3亿元,对财力雄厚的当地政府而言无异于九牛一毛。

  让每一个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这不仅是宏观的民生布局,也是亿万中国人的共同愿景。几乎每个城市都有特困人群存在,他们大多都是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让他们享受财政供养,体现了政府的基本责任和担当,这样的政策充满温暖和善意。既然供养成本并非财政难以承受之重,地方政府何不让更多困难群众分享社会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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