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女童吃野菇中毒身亡 7种蘑菇毒性大千万别采

2014-08-16 07:0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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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5日,记者从岛城各医院了解到,近期医院接诊多位误食毒蘑菇中毒的患者,目前已有1人因中毒过深抢救无效身亡。青岛每年都会发生因采食野生蘑菇造成的中毒甚至死亡案例,专家表示,潮湿多雨的天气容易让野蘑菇破土而出,其中极有可能夹杂着有毒蘑菇,因此提醒市民不要随意采食野蘑菇,如果出现中毒症状,需要立即进行催吐,同时尽快前往医院治疗。

  吃了野菇一家人都中毒

  15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岛城近日因为误食毒蘑菇而导致中毒的事情时有发生,其中一位儿童因为中毒过深抢救无效死亡。记者了解到,家住黄岛山区的一家人,于上周五被送到青大附院黄岛院区,都是因为吃了从山上采的蘑菇而中毒,其中大人症状较轻,而两个孩子症状较重,4岁女童及14岁的哥哥到医院的时候情况已经很危重。女童经过抢救无效身亡,哥哥也被转到了上海继续治疗。由于各种原因当时吃的毒蘑菇已经找不到了,所以医院也无法确定是吃什么类型的毒蘑菇而中毒。

  “每到夏季误食蘑菇中毒的病例确实不少,尤其是下完雨蘑菇冒头的时候要警惕。最近我们科室已经接到了5位。”青大附院黄岛分院感染科边教授告诉记者。据了解,这些中毒患者多来自黄岛山区,当地人经常采食山上的野蘑菇,以前也曾发生过中毒致死的案例。边教授说,毒蘑菇所含毒素为蕈毒素,患者常有恶心、腹泻等症状,严重者会出现精神错乱、肝脏损伤等,甚至导致死亡。

  有的毒蘑菇一闻就中毒

  根据国家卫计委对2013年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情况的通报,有毒动植物及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其中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占该类事件总起数的55.7%。

  据青岛农科院专门研究蘑菇的农艺师佘红介绍,目前岛城可食用的菌类有300多种,其中最常见的毒蘑菇像褐鳞小伞、毛头鬼伞、细褐鳞蘑菇等有20多种,容易被市民误食的有毒菌,由于这些蘑菇外表干净,看上去跟普通的蘑菇没有太大的差别,所以不少市民觉得应该可以采回家食用,不料吃完后发生中毒现象。

  据介绍,其中有明显毒性的蘑菇有7种,分别是毒蝇伞、鹅膏菌、鬼笔、毒粉褶菌、肉褐鳞小伞、毛头鬼伞和细褐鳞蘑菇。其中毒蝇伞,颜色艳丽但是毒性非常强,仅通过呼吸就能把成年人放倒。专家提醒,如果不小心触碰到要及时洗手,不能触碰眼睛及口鼻,一旦出现胸闷等症状要及时就医。

  山东属于蘑菇中毒高发省份

  根据国家疾控中心统计,近一周在四川巴中、云南普洱、山东临沂、浙江金华、湖南郴州等许多地区陆续发生蘑菇中毒事件,造成数十人中毒、十余人死亡,实际发生中毒的事件可能会更多。

  毒蘑菇是对人或动物有毒的一类高等担子菌,常生长在树木多、有腐叶、潮湿且温度较高的环境中。我国已知毒蘑菇种类超过400种,我国毒蘑菇以牛肝菌科和鹅膏科为主,高发省份包括云南、湖南、山东、广西、四川等。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一种毒蘑菇常含有多种毒素,一种毒素又常常存在于多种蘑菇之中。由于蘑菇中毒与烹调方法、饮食习惯等多种因素有关,因此临床表现也复杂多样。

  蘑菇中毒严重可致人死亡

  据专家介绍,毒蘑菇中毒症状极其复杂,目前根据中毒作用机制和典型临床表现主要分为五型:一是胃肠炎型,潜伏期多为10分钟~2小时,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严重中毒者可因脱水及电解质紊乱出现休克、昏迷,甚至死亡。

  二是神经精神型,潜伏期一般10分钟~6小时,除出现消化道症状,精神症状如兴奋、狂躁、幻视、幻听等为主要表现,同时可伴有瞳孔缩小、多汗、唾液增多、流泪等症状。

  三是肝脏损伤型,潜伏期一般为数小时~30小时,少数在半小时内发病。早期可出现明显的消化道症状,轻度中毒患者脏器损害不严重,直接进入恢复期。多数中毒患者在消化道症状后呈1~2天的“假愈期”,此时谷丙转氨酶已经升高,之后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肝区疼痛、肝脏肿大、黄疸、有出血倾向,经积极治疗,两三周后渐趋恢复。少数病例呈爆发性经过,因肝性脑病、呼吸和循环衰竭死亡。

  四是溶血型,潜伏期一般6~12小时,除消化道症状外,还可出现腰腹部疼痛、无力、深褐色尿、贫血、肝脾肿大等急性溶血症状,严重溶血者可致急性肾功能衰竭甚至死亡。

  五是光敏性皮炎型,潜伏期一般24~48小时,可出现皮肤红肿或疱疹,日光照射后症状加重,毒性成分可能为卟啉类光敏性物质,该型一般愈后良好。

  发生蘑菇中毒应先催吐

  食用蘑菇中毒后,首先应采取自救 ,既往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可在食后4小时内进行催吐。尽快到正规医院救治,就诊时最好携带剩余蘑菇样品,以备进一步明确诊断指导救治。

  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急诊科王淑玲主任介绍,因为毒蘑菇种类较多,临床表现复杂,到目前为止对蘑菇中毒的治疗尚无特效药。因此,防治中毒的最好方法就是不要随意采摘食用。医院通常按照催吐、洗胃、导泻等方法,先帮助患者进行排毒,避免毒素继续侵入体内。一些中毒的患者经过常规治疗处理后,症状得到缓解,给人感觉似乎已经康复了,其实是进入了“假愈期”,如果不继续观察治疗很容易导致肝脏受损,甚至死亡。

  王淑玲主任提醒患者,一旦发现有中毒症状,及时用手或者勺子等辅助工具刺激咽喉,使自己呕吐,然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并进行系统检查,防止进入“假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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