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三年内将新建、改扩建18处公办幼儿园

2014-09-16 08:5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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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9月15日讯(记者 周晓荷 通讯员 栾绍臣 )  9月15日,记者从崂山区教体局获悉,《崂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已经在近日正式发布,崂山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了七大指标和具体年度目标。根据该计划,2016年崂山9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同时将新建、改扩建18所公办幼儿园。

  据悉,目前,崂山区共有幼儿园110所,三年内,新建、改扩建18处公办幼儿园。2016年,全区9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达到幼儿园总数的80%以上。政府投入方面将加大。逐步提高学前教育经费在教育经费中的比例,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在5%的基础上逐渐提高到8%以上。向公办幼儿园(包括按规定招收本区域内适龄幼儿的部队、高校举办的幼儿园)拨付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逐步提高到950元/年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贴标准提高到2400元/年 。

  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5%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达到40% 以上,全区幼儿教师基本功合格证持有率达到100%。

  到2016年 ,街道中心幼儿园、社区幼儿园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工资达到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平均工资的70%以上,在此基础上,各街道可根据实际财力情况有所提高。继续面向社会招聘部分事业编制幼儿教师。

  提升幼儿园办园品质是重点。根据计划,街道中心幼儿园100%达到省、市示范幼儿园标准。城镇省、市示范类幼儿园达到城镇幼儿园总数的70%以上。完善“星级幼儿园评价体系”,实施星级幼儿园认定,每年至少新增5处五星级以上幼儿园。

  同时 ,建立托幼一体化教育体系。普遍推行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公益性服务指导,加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研究。至少设立1处独立建制的早期教育指导中心,并做好师资配备和设备购置相关工作。认定30处“崂山区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站”,每年为辖区内婴幼儿家长(看护人)提供6次免费早期教育指导服务。0~3岁婴幼儿家长(看护人)受教育率达90%以上。

  根据计划,学前教育特殊群体的资助将逐年增长,至2016年 ,学前教育生均资助标准达到1800元/年。“我们对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残疾幼儿、孤儿免除保教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残疾幼儿、孤儿按照不低于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的标准予以补助。”崂山区教体局相关负责人李芸告诉记者。同时,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城镇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子女等。切实解决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问题。

  据悉,今年计划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到850元/年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贴标准提高到1600元/年 。城镇省、市示范类幼儿园达到城镇幼儿园总数的50%以上,继续实施星级幼儿园认定,至少新增5处五星级以上幼儿园。推行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出台《崂山区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制定《崂山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纲要》,认定10处“崂山区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站”。学前教育生均资助标准达到1400元/年 。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残疾幼儿、孤儿免除保教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残疾幼儿、孤儿按照不低于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的标准予以补助。记者 周晓荷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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