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省内异地使用? 官方回应:没这回事

2014-09-17 09:16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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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城媒体报道,在青岛缴存公积金在济南贷款购房可“远程审批”,并称本省公积金已实现省内联网。对此,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若在青岛缴纳的公积金因工作单位调动到其他城市,可将在青岛缴存的公积金通过公积金的异地转移业务汇转到调入城市,符合购房当地公积金中心贷款条件的可申请贷款;同理,在异地城市缴纳的公积金如果要用于购买青岛市住房,也要符合条件方可申请贷款。

    青岛缴存外地不可远程审批

    根据住建部统计,截止到2014年,全国实际缴存公积金职工1.06亿人,缴存总额6.47万亿元,缴存余额3.27万亿元,也就是说将近一半的公积金处于“沉睡”状态。近日,据省城媒体报道,只要在省内其余16地市缴纳公积金,在济南购房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举例在青岛缴存公积金直接在济南购房。

    “首先,公积金实行的是属地化管理,各地政策不一样,像青岛在内的不少城市的公积金并没有‘沉睡’,相反是额度紧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青岛缴存公积金在济南贷款购房可“远程审批”是一种误解,现阶段,公积金资金在省内没有实现资金的调度融通。

    9月16日下午,记者向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得知,如果在青岛缴存公积金而打算在济南贷款购房,必须将公积金转移过去并实现衔接,中间不能断档。另外,还得审查是否在青岛进行过“公积金贷款”,如果贷过款,必须还清才能在济南申请贷款。

    外地缴存在青不可直接提取

    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上周20个主要一二线城市住宅累计成交面积环比下降16% ,青岛可售面积环比增幅超过4% ,楼市下行压力较大。9月青岛放开限贷,不再有户籍、套数的限制,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如果能在本市直接提取,将为他们的“置业梦”提供大力支持。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是银行机构,在省内没有统一的业务管理平台,尚无法做到跨城市办理业务。在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只要符合异地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异地办理提取手续。对因工作调动已将公积金转移至工作地公积金中心的,只要符合工作地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当地办理提取手续。

    据了解,本市去年共向29586个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00.59亿元,累计向21.58万个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451.53亿元。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本市以前也给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办过贷款,但这一政策在2010年7月20日暂停了,因为在资金需求量攀升的情况下,公积金贷款还得优先保证在本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购买住房。”

    岛城公积金认贷不认房

    贷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新建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贷款抵押权证制证时间至贷款资金发放的周期,一般情况下大约在四个月左右,目前根据公积金资金结余情况,贷款发放轮候情况将得到缓解。

    该负责人还介绍,青岛公积金贷款按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次数认定贷款,只要在青岛市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就可以享受首次贷款政策,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不低于30%,对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不低于20%。二手房方面,购买房龄10年以内的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房龄超过10年的,每增加五年贷款首付比例增加10%。同时,在资金情况偏紧的情况下,公积金贷款会向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人倾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在岛城申请贷款,必须满足开户满365天、连续正常缴存满12个月,如果将外地缴存的公积金转移到青岛公积金中心,衔接起来满足青岛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办理。记者 刘乐芳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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