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套房起争议四兄妹二进法庭 谁更尽孝成焦点

2014-09-18 08:3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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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0日上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9审判庭,排行老四的上诉人和作为二哥、大姐、小妹的被上诉人,为了争夺遗产展开了激烈争辩。情绪失控时,老四对二哥严加指责。面对控诉,其余三人也毫不示弱。今年4月,经一审法院审理,由老四和二哥分别分得一套面积为52.76平方米的房产,剩余的一套72.08平方米的房子由二姐和小妹共同所有 。但是,老四认为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在一审宣判后,向市中院提起上诉。9月10日上午,市中院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案情回顾:为房产亲人上法庭

  胶州的刘文兴、李秀娥二位老人育有五名子女,分别是大儿子刘海、次子刘波、长女刘芳、三子刘涛和小女儿刘婷。其中,老大刘海因身患糖尿病一直未婚,1994年2月27日,因病情加重而去世。去世后,刘海留下两套房屋,面积分别为52.76平方米、72.08平方米。2008年、2012年,刘文兴、李秀娥二位老人先后离世 ,并留下一套面积为52.76平方米的房子。

  父母和大哥留下的三套房子中,次子刘波和三子刘涛各自占有一套面积为52.76平方米的房子,而另外一套72.08平方米的房子暂时空置。因父母、大哥去世前,均未留下遗嘱,三套房子如何分配成为兄弟姐妹四人的争论焦点。

  经过多次商议,由于刘涛坚持要求多分得一份房产,四人对遗产的分割一直未达成一致。随后,刘涛被另三人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分割遗产。

  后经胶州法院审理认为,刘海生前未婚,去世时未立遗嘱。因此,刘海所遗留的两套房屋的所有权,应当由其父母继承取得。由于刘文兴、李秀娥均已去世,其二人在去世前既没有进行财产分割,也没有写下遗嘱。二人遗留的一套房屋及刘海所遗留的两套房屋,均应作为被继承人刘文兴、李秀娥的遗产进行分割。而刘波等四兄弟姐妹作为第一继承人,均有权对遗产进行继承。

  最后,经法院一审判决,由刘波、刘涛二人分别分得一套52.76平方米的房子,而刘芳、刘婷姐妹二人共同占有那套72.08平方米的房子。一审宣判后 ,老四刘涛不服法院判决,便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庭审现场:各方均不同意调解

  9月10日上午,这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9审判庭开庭审理。当天上午9时30分,上诉人席上坐着刘涛及其代理人,刘涛的妻子李娜则坐在旁听席上。约10分钟后 ,刘波、刘芳、刘婷也匆匆赶到,并在被上诉人席上落座。

  “都是一家人,为了多分一点遗产而闹上法庭多不值啊,你们愿意不愿意接受法院调解?”为了最大限度挽回双方亲情 ,在正式开庭审理之前,法官询问双方意见。刘波表示可以调解,但是应该按照继承法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而刘涛则坚持认为,因为自己照顾父母、长兄多一些,所以自己应分得面积最大的房子,剩下的两处房子由兄弟姐妹四人均分。

  见双方均坚持各自的意见,互不让步,法官提出一个折中方案:由刘涛得72.08平方米的房子,刘波得面积52.76平方米的房子,剩下的另一处房子由刘芳、刘婷均分。不过,这个方案随即被刘芳、刘婷二人否定,“坚决不行”。

  焦点一:是谁照顾了大哥?

  见调解不成,法官宣布开庭审理。在正式开庭之前,为了避免双方情绪激动而造成法庭秩序混乱,法官提醒双方庭审过程中要保持克制,不要有过激的语言、动作。

  在法庭调查阶段,刘涛重申,跟其他三人相比,他尽了更多的赡养义务,且母亲生前还曾经表达过“将遗产分给我”的意思,即便不能继承全部遗产,也应该多分一部分遗产给他。

  刘涛说,1992年3月至1993年8月期间,因大哥生活不能自理,他曾将大哥接到自己的单身宿舍 ,对其进行照顾。并且,1994年大哥去世后,由他出钱为其办理了后事。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刘涛当庭出示了购买棺材的发票。

  “那时,我母亲身体不舒服,他们又不凑边,照顾大哥的任务由我自己承担。”刘涛刚说完,被上诉人席上的大姐刘芳便发出笑声表示抗议。“俺妈身体挺好,当时主要是她去照顾(大哥)的。有时二哥去带着洗洗澡,我们也有时去送个饭。”小妹刘婷说。

  而二哥刘波也表示,一开始大哥生活能够自理,只是在1993年4月份才开始住院的。“当时我们都去照顾过,有一次大哥还跟我说‘你弟弟(刘涛)不是个东西,咱妈让他来送饭,他都不来’”。“1992年时,你还没有结婚,单身宿舍连锅碗瓢盆都没有,你怎么照顾大哥的?”刘波说,在1994年春节时,他将大哥接回家,过完春节不久,大哥便因尿毒症去世了。

  不过,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刘涛还请来当年的同事李某出庭作证。李某表示,当时他和刘涛同住单身宿舍。“经常去他家串门,大哥确实在他的单身宿舍住了大约一年的时间。”李某说。

  焦点二:谁对父母尽孝?

  此外,兄弟姊妹四人是否对父母尽到了赡养义务也成为庭审的另一个焦点。刘涛表示,因为和父母同住一个小区,平时都是由他照顾父母的生活起居。而二哥、大姐、小妹“根本就没有照顾过”。

  刘涛当庭表示,大姐刘芳曾经因不赡养老人,跟母亲在原胶南法院打过官司;二哥刘波则曾经在1988年签过一份协议,明确表示对两位老人一概不管,并放弃对老人遗产的继承权。“对父母都这样了,怎么可能尽到赡养义务?”刘涛当庭气愤地说。

  针对这些说法,二人也分别进行了辩驳:“我跟我妈打过官司?法官可以去法院查,到底有没有这样的案底。”而刘波表示,刘涛所说的那份协议是由其前妻签的。当时因前妻跟父母关系不好,由前妻签字写了不赡养老人的字据,“但是,我始终都没有签字,而且一直照顾老人”。

  庭审过程中,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刘涛还请来了几位街坊邻居前来出庭为自己作证。其中,两位证人当庭表示,很少见到刘波、刘芳前来照顾老人。“这个小妹妹倒是见过几次。”此外,证人还表示,刘芳和老爷子、老太太的关系不好,曾见到其当街和父母吵架。

  而二哥刘波则称,因为弟弟刘涛经济不宽裕,很少从经济上对父母进行帮助,“即便是买5毛钱的豆浆,都要跟我妈要钱 ”。大姐刘芳也表示,不管是对大哥还是父母,兄弟姊妹四人均尽了一定的赡养义务,不存在刘涛所言只有他一人照顾的说法。而刘波表示,“他(弟弟刘涛)1996年才结婚,他怎么照顾爹娘?”法庭上,刘波刚刚抛出这一疑问,刘涛立即反击称:“我有一口饭,也想着爹娘,而你都是自己吃。”

  庭审过程中,刘涛表示,母亲曾经表达过,要将名下大部分房产留给他。他说:“但是,因为害怕被他们来闹,所以就一直没有写遗嘱。”刘涛请来的一位证人表示,曾经听老太太(刘涛母亲)说起过此事:“亏得有这么个小儿,不然我早死了。等以后,我得把房子都给他(刘涛)。”

  争议不断:证人出庭遭到谩骂

  在庭审刚刚开始10多分钟时,刘涛的妻子李娜便由旁听席坐到上诉人席位上,并跟丈夫小声交谈。法官发现后 ,责令其坐回旁听席,并要求其遵守法庭纪律。然而,仅半小时后,她便又一次坐到上诉人席位上,随即,被驱逐出法庭。

  尽管在开庭之前,法官给各位当时人打过保持克制的“预防针”。但是,庭审过程中,双方均多次情绪激动,并数次发生争吵,甚至谩骂,双方互相指责对方没有对父母和长兄尽孝。

  然而,法庭上的争吵还发生在证人和被上诉人之间。在第二位证人出庭作证时,曾表示,经常看到刘涛照顾大哥和父母,而另外几人很少露面。往往是证人刚刚说出口,就遭到对方大声反问:“你在我家呆着看了?谁照顾谁不照顾,你都能看到?”这种质问性的语气遭到法官及时制止。

  在第三位证人出庭作证时,二哥刘波连连说“(情况)都知道了,大哥 ,你就别说了”。但是,这位71岁的证人,依然就其所知道的情况向法庭陈述。

  他表示,因和刘涛父亲住同一楼上,每天走过门口若干趟,对其家的情况比较了解。“你(刘芳),我一次都没看见你来过。你小妹妹(刘婷)大概平均一周能回家一趟。”这句话话刚出口,就遭到了刘婷的强烈回击:“这么大岁数了,你怎么说瞎话。我为了照顾俺妈,工作都放弃了,我怎么可能一周才回家一趟?”“我只是依照实情说出来,没有必要胡说八道,而且这对我没好处!”法庭上火药味越来越浓,法官及时提醒后,制止了吵闹升级。

  这位证人还表示,父母病危时才见过大姐,且见到过她在大街上骂父母。话刚出口,便遭到刘芳谩骂。“你怎么还骂人?”“你说我骂父母,哪天哪月?有证人吗?”“具体哪天谁能记住啊?”“2008年谁在家伺候父亲”“那时你们轮着”“谁白班,谁夜班”“我没去你家,也不知道”“这么大岁数不知道该说你什么”……

  两个小时的庭审后 ,法官宣布择日再判。为了避免双方在庭审结束后,再次发生纠纷,法官叫来法警维护现场秩序,直到双方离开为止。

  记者手记:

  亲人相争无真正胜者

  兄弟姐妹四人,为了三套房子,打了两场官司。而在这次法院二审近两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因为双方情绪激动 ,数度发生争吵甚至谩骂,严肃的法庭俨然变成了火药味十足的战场。

  房子的归属问题,固然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然而破裂的亲情却并不容易愈合。市北法院一位多年从事涉及家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告诉记者,因为房子而造成亲人反目成仇的并不罕见。为了多分几万块钱或多分几平方米的房子,即便能赢了官司,却输掉了亲情,长远来看,这笔账划不来。亲情被撕裂后,官司中没有真正的胜利者。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高企,兄弟姐妹之间抛弃亲情,为争夺房产而大打出手,甚至走上法庭的事情不绝于耳。在被利益蒙蔽了双眼,在利益和亲情两者中,有的人分不清孰重孰轻,而这起案件只是众多房产纠纷中最普通的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其实,金钱和房子都不是万能的,更不是人生追求的唯一目标。面对老人的赡养和遗产的继承等问题时,作为儿女,应做到的是:赡养老人时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继承遗产时任其自然,不斤斤计较,这才符合亲情的含义。

  文/记者 李保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江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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