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建筑质量新规 新建住宅实行一户一验

2014-10-09 08:5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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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8日,记者了解到,针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岛城出台新规,其中在抗震设计方面,应用隔震与消能减震技术,适度提高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避免采取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形体。在正常设防标准基础上,对学校、幼儿园 、医院等公益性建筑要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设计。此外,在建筑验收方面住宅工程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实行“一户一验”,重点检查外墙、外窗、屋面 、卫生间及管道渗漏等常见质量问题。岛城有关部门有消息显示,将严格落实国家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探索实行工程保险制度。

  记者了解到,按照新出规定,岛城将落实抗震设防标准 。应用隔震与消能减震技术,避免采取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形体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要严格按标准进行抗震设计、施工,农民自建住宅要采取圈梁、构造柱、现浇楼面等必要的抗震构造措施。在正常设防标准基础上,对学校 、幼儿园 、医院等公益性建筑要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设计。

  在竣工验收方面,记者了解到,岛城将严格工程竣工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和执行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好工程竣工验收,验收人员组成和资格应符合相关要求,有条件的要邀请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参加。住宅工程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实行“一户一验”,重点检查外墙、外窗、屋面 、卫生间及管道渗漏等常见质量问题。

  记者了解到,在保修和维护责任方面。有关部门有消息显示,要严格落实国家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探索实行工程保险制度。开发(建设)单位作为保修期内质量投诉受理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妥善处理投诉人反映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的,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业主在房屋装修改造前应向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并承诺不得破坏承重结构和管线设施;因装修导致质量问题或造成损失的,业主要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完善住宅公共部位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解决工程保修期限以外既有住宅公共部位的维修经费问题,化解使用 、维护隐患,切实保障住户合法权益。房产管理部门要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房屋使用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危房档案,加强危房排查和检测鉴定,积极推进既有建筑加固改造。

  实施建筑质量追溯制度,将建筑工程档案及参建各方法定代表人及责任人员基本信息统一纳入到城建档案,并在竣工工程显著位置镶刻责任铭牌。在建筑设计寿命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检测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承担终身责任。

  在建材市场的管理方面,岛城将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材料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伪劣建材曝光退市机制。积极推广应用高强钢筋、高标号水泥 、高性能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鼓励使用绿色建材产品。

  如果一旦建设工程出现问题,那谁应该是第一责任人呢?据介绍,建设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程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因队伍选择、肢解工程、材料供应、资金拨付、工期要求等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建设单位要按照法定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不得与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不得拖欠工程款。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组织参建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住宅工程要全面实施分户验收制度。凡是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擅自使用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记者 郭振亮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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