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住建厅主要负责同志和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国土厅、省人社厅有关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山东城镇化发展呈现出典型的本地城镇化、县域城镇化特征。首先从省内人口流动情况看,全省1370万流动人口,85%在本省内流动(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6倍),48%在本县内流动。流动人口中配偶或子女的随迁比例为17%左右,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左右)。
从省外流入人口看,我省省外流入人口为211万,远低于广东(2150万)、浙江(1182万)、江苏(738万)等沿海省份;城镇人口省外户籍占3.8%,低于广东(28.3%)、江苏(11.3%)、浙江(26.1%)等。
从城镇人口增长来看,2005-2010年设区城市、县城、建制镇城镇人口年均增长率分别为0.9%、9.6%、2.1%,县城城镇人口增长速度最快,成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本地城镇化这种模式,城镇化发展速度相对平稳,发展质量较高,减少了流动人口大进大出带来的种种弊端,有效降低了城镇化成本,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
下一步,济南、青岛两市要优化拓展城市空间,大力发展高端高质产业,提升建设质量和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国际竞争力与区域影响力,两市中心城区人口未来要达到500万左右。对其他设区城市,要加快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人口集聚能力和产业辐射带动能力,逐步发展成为100-300万人口的区域中心城市。
山东把县城建设发展作为推进本地城镇化的主攻方向,优化县城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居住环境,打造一批50万人左右的县域中心城市。
加快发展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重点抓好200个示范镇发展,着力培育产业基础,提升管理水平,打造一批经济强镇和县域次中心。稳妥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搞好设施配套,每年建设300个左右的农村新型社区,到2020年将2000个左右达到条件的纳入城镇化管理,使农民就近就地过上城里人的生活。
[编辑: 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