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须抗6级地震

2014-10-30 08:3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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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0月29日讯(记者 李飞鸿) 记者从山东政务网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进一步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全面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预计到2017年,重点地区的农村民居基本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到2020年,全省农居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消除不具备抗震防灾能力的危旧民居,遭受7级左右地震时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据了解,《意见》中提出,不抗震的危旧民居可通过村庄改建和住房改建两种形式进行改造。对于符合条件的乡镇驻地村、中心村优先安排改建。对现有住房达不到抗震要求,并且农民自愿改建的,在原有宅基地上有计划地实行改建。对村庄内连片的危旧房,统一组织建设集中居住区,同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能连片改建的,按照符合要求的抗震设计方案,就地就近新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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