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邢先生在胶州
胶东首府买了一 套房子,当时销售人员告诉他,从一楼到五楼全都是一色儿的
飘窗。正是冲着这个大飘窗,邢先生才下决心,买下了五楼那套八十多平米的房子。眼瞅着十二月份就要交房了,前不久,邢先生到自己的新房工地附近转悠,却意外地发现说的飘窗不见了,是销售人员的失误?还是开发商有意为之?
经邢先生四处打听,发现不少五楼的业主都和自己有着一样的疑问。“当初在售楼处看户型图,售楼人员介绍了一个套三的房子,说是有飘窗,但是交了钱以后发现没了,后来跟销售人员提起来,他们就说‘不知道’‘不清楚’。”该小区15号楼501户的业主说起了自己买房的经历,也感觉自己是被售楼处的销售人员给忽悠了。
邢先生决定去售楼处一探究竟,不料,沙盘上五楼的模型已经改变,原先的飘窗变成了普通的窗户,但其余楼层还都带有飘窗。同时,在售楼处,邢先生也没有看到特殊房型的告示,而且沙盘的模型也更换了,那么,销售人员当初有没有说过五楼带飘窗呢?邢先生拨通了当初销售人员的电话。电话接通后,该名销售人员听邢先生说明来电用意之后,便直接挂断了电话,再也无法接通。
接下来,记者联系上了开发商,工作人员展示了当初的规划图纸,上面显示五楼确实没有飘窗。既然规划图纸上没有飘窗,为什么售楼人员在销售时,又说有飘窗,而且沙盘上的模型也带飘窗呢?对此,开发商营销部经理解释,这可能是销售人员的失误,建议业主能够提供一份书面材料,然后到售楼处找开发商营销部协商解决。
遇到这样的事情该怎么解决?记者咨询了山东元鼎(城阳)律师事务所的李瑞敏律师。“像这种情况,应该不是开发商更改了规划,而是在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时候,就知道几个楼层没有飘窗,但销售人员‘明知故犯’或者公司高层明知、销售人员不知,造成对购房人的侵害。”同时,李律师指出,在房地产销售中,购房人是弱势群体,开发商出具的购房合同,并不承诺有飘窗,究竟有没有,只是在附图中很细小的位置有显示,一般购房人根本不会注意,并且有的有,有的没有,购房人就更难注意了。销售人员把飘窗当卖点,不说明哪套房子没飘窗,开发商认账了还好,如果不认账就只能诉讼,但是在法庭上业主需要提供销售人员承诺赠送飘窗的证据。
小编忠告:在购买房屋时,咱不妨秉持着“不耻下问”的态度,尤其是对于自己较为在乎的方面,如前面提到的飘窗、门的朝向等问题时,不妨多问问销售员,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而且一定不要忘记:在合同里注明自己买房时的要求和条件,以维护好自己的正当权益 。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