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胜斌是泰安市宁阳县伏山镇陶家平村人,在捡到装有20多万元“凭单取”存款单及3000多元现金的钱包时,他到宁阳汽车站工作只有一个多月,还是一名替班司机。面对自己打工近10年才能挣到的钱,他选择第一时间将捡到的钱包交还给了失主,彰显了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今年6月,他被评选为山东好人之星,随后被推选为中国好人候选人。
□ 本报记者 姜言明
见习记者 郑 莉
11月21日,在泰安市宁阳汽车站,记者见到了刚出车回来的桑胜斌。了解记者来意后,他腼腆地笑着说:“捡了钱就应该还给人家,不是自己挣的钱拿着不安心。”
桑胜斌回忆说,3月17日下午4点,自己从济南拉着乘客回到宁阳汽车站,按照工作流程,等所有乘客下车后,将大巴车停到停车场,对车厢进行检查、清洗,就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了乘客落在车座下的钱包。
“我打开一看,有3000多元现金,还有银行卡和4张‘凭单取’共计24.5万元的存款单,另外还有一张名片。”桑胜斌说,“我当时心想,丢了这么多钱,失主得多着急啊,就立即下车寻找失主,但乘客已经走光了,我就把钱包交到了安全科。”
因为涉及金额比较大,宁阳汽车站的工作人员马上兵分两路,寻找失主。联系警务区后,通过名片上的联系方式和存款单上的姓名,最终联系到了失主刘志猛。
宁阳汽车站企管科科长王峰告诉记者,“凭单取”存款单是没有密码的,意味着桑胜斌仅凭存款单就能取出这20多万元现金,对于当时工资是3000元左右的他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不到半小时,刘志猛匆忙地赶到了宁阳汽车站,经过查看,钱包里的东西一样也没少。他握着桑胜斌的手说:“这钱如果找不回来,我都不知道以后的日子怎么过,是我运气好,遇到了好人。”
50岁的刘志猛是泰安市宁阳县葛石镇刘家庄村村民,一直在济南务工。3月17日下午,他和女儿、外孙女一起乘车从济南回宁阳,因为担心租住的房子不安全,所以随身携带了3000多元现金和20多万元的存款单,这是刘志猛一家人的全部积蓄。回到老家一摸口袋,刘志猛懵了,一路上都谨慎地护着的钱包不见了。正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接到了宁阳汽车站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
面对失主的一再感谢,桑胜斌表示说:“这是我应该做的,别人丢的钱,数目再大,也是别人的血汗钱,我一分钱也不能拿。”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