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2月2日消息 药品安全生产是市民非常关心的领域。12月2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为加强
药品生产监管工作,实行科学监管,近期市食药监局制定了《青岛市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对全市在产药品生产企业安全风险因素进行了分级评定,推行药品生产“信用评级”和“网格化”监管工作。
“根据辖区内药品生产单位的分布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区域划分、责任到人的原则,把全市药品生产单位按照产品风险等级合理划分为四大类。”市食药监局药品生产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药品生产企业根据风险因素及采取的处理措施每项每次扣减分值,按年度最终得分确定等级,分为ABCD四级。
记者了解到,青岛还对部分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管现状进行评估,明确市局和区(市)局两级事权。按地域划分为四个市局和六个区(市)局药品生产企业监管责任区和10个区(市)局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管责任区,并根据
信用分级评定结果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解决日常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网格内出现的违法行为。“我们将药企的监管权力下放,原来除了医用氧气厂和中药饮片的企业是归各区市管辖,现在我们将21家药企的监管权下放到区市。”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市现共有39家药企,目前有18家药企是归市食药监局监管,其余的监管权全部已经下放。
另外,记者了解到,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向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发出警示函,要求对国家药品抽验探索性研究中提示的相关风险信息进行认真排查,及时改进,持续提高药品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企业排查整改。
半岛都市报/半岛网记者 魏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