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姜宏建 通讯员 丛培德 孔进 报道
本报济南12月3日讯 从2014年开始,我省全面启动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2015年,在预算管理改革上取得决定性进展,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上取得实质性突破;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各项任务,在全省构建起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力争在全国率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表。
《意见》提出八项改革任务:
建立透明预算制度。从2015年起,县级以上政府要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部门预决算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适应预算公开需要,推进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发挥其在预算编制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管理,规范公务开支标准;早编细编项目预算,提高省级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到位率,为预算公开打好基础。
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增强政府财力综合运筹能力。将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同类资金统筹安排。将部门所有收支纳入部门综合预算,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
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预算审核的重点由收入预算、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规范超收收入使用管理,通过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丰补歉、实现跨年度平衡。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从2015年起省级在基本建设、农林水利等重点领域试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情况。
加强财政收入管理。落实好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严禁违规和越权多征、预征或减免、缓征应征税款。继续清理规范收费基金项目,力争在现有基础上再压减三分之一。对涉企收费实施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执行。2015年全面推行税式支出管理改革。今后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不得越权规定税收优惠政策。
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完善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机制和改革成本支付机制。从2015年起,在全省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积极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工作。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2015年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达到60%以上。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压减专项数量和资金规模,用于一般竞争性领域专项的要坚决取消,今后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新设专项。扩大涉水涉地资金整合试点,清理规范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推进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清理取消现行不合理的地方配套政策,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要求市县政府安排配套资金。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执行转移支付下达时限,各级预算安排的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应分别在人大批准后30日和60日内下达。加强财政专户管理,今后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改进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提高政府采购执行效率。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部门单位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性项目资金,收回本级财政统筹安排。推进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反映政府所有收支及资产负债状况。
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从2015年起,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评价,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和公信力。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对绩效好的项目优先支持,对绩效差的项目进行调减或撤销,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