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3日讯(记者 李孟霏) 威海一男子丁某假冒女子,通过网络聊天诱骗了另外一名男子徐某,继而又冒充女子的丈夫,伙同杨某将该男子诱骗至文登某公园实施
抢劫。近日,文登区法院公开宣判了此案,判处被告人丁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3年7月19日14时许,被告人丁某伙同杨某冒充女性与被害人徐某进行QQ聊天,并使用手机变声功能将被害人徐某骗至文登某公园附近见面。见面后,丁某又自称为聊天女性的丈夫,并告诉徐某,早已经发现后者和自己妻子聊天的事情,由于两人吵架,已经将家中的电视和电脑砸坏,要求徐某进行赔付。
徐某起初不同意,但丁某和杨某随后对其进行威胁,无奈之下,徐某到附近银行取了4000元现金交给丁某。事后,徐某觉得事有蹊跷,便果断报警,经民警调查,这只是丁某和杨某上演的一出“戏”,随即将两人抓捕归案。
近日,经文登区法院审理,被告人丁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