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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宇龙 12月5日下午,在河南南阳通往社旗县的一辆大巴车上,22岁女孩刘乐(化名)在车上遭遇一男子猥亵。在女孩反抗并向大巴车司机求救并要求其报警时,该司机没有及时施救,造成女孩被犯罪嫌疑人拖下车,遭遇殴打。近日记者从社旗县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5天。 我看到这“无人施救”的冷漠,首先生出的也是一种愤怒之情,但紧接着更是一种无力感。因为作为一个旁观者,此时的愤怒不会对自身带来任何不良后果,也不会对受到侵扰的女孩带来任何实质帮助,更不会因此而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我更多地是在设想自己就处在当时这辆大巴上,“果断出手”会成为一种坚决的举动吗?
如果答案是犹豫的,就会产生无力感。是什么吓倒了正义感?有可能是利害关系的放大,比如就目前而言,见义勇为后“流血又流泪”的情况仍没被完全杜绝,对见义勇为者的关怀仍显不足。除此之外,在人们的价值排序中,正义感的分量或许正在降低。
大多数人不是不愿意做好事,而是在自身不会受到任何可能危害的情况下才会果断出手。一旦有了一丝顾虑就会犹豫,进而纵容了恶的滋生。可见,我们应该做的,不是再进行泛泛的道德批判,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规则,惩恶扬善,使得做好人不再是一件高成本、高付出的事。此外,更需培养社会共同体意识。女孩被猥亵,作为一个个体,她的人身权益受到了侵犯,但同时也应意识到,纵容这种事情发生,每个人都会成为受害者。作为群体中的一员,女孩当众受辱,我们没权冷漠。我们有义务筑起一道公共防线。
(作者系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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