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月6日消息 1月6日,青岛市环保局“一口气”公布了包括青岛奥司登精密铸造有限公司、青岛金汇源电子有限公司、青岛交河技工塑料有限公司在内的18家企业的环境行政处罚信息。据介绍,这18家企业均是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自2014年12月份以来下达处罚决定书的,青岛市环保局对这18家企业共计开出52.9万元的
罚单。同时,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青岛市环保局一次性公布对18家企业处罚信息,在近年来当属首次。
18家企业“榜上有名” 记者在青岛市环保局官方网站看到,18家企业受罚的原因不尽相同,青岛福友工具有限公司、青岛泰耕电子有限公司、青岛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因违反三同时制度被处罚;青岛海硕钢塑制品有限公司、青岛丰华环保印刷有限公司、青岛阿迪尔车桥制造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因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被处罚;青岛泰东制药有限公司因违法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处罚;青岛大水食品有限公司等因拒绝检查被处罚。
此外,有两家企业分别收到两张罚单,青岛奥司登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分别因违反环评制度和违反固体废物管理规定被处罚共计20万元,青岛金汇源电子有限公司因违反三同时制度和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被处罚共计7万元。
2014年,青岛市环境执法取得新突破。通过实施三级“网格化”监管,采取跨区域交叉执法和节假日与夜间执法新模式,加大了执法力度。全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6万人次,全市共查处违法行为1083起,其中10起
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刑拘16人,有力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其中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立案106起,并主动向社会通报了23起典型案例。
首次主动公开环境行政处罚 “此次被青岛市环保局公开处罚信息的18家企业,均是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自2014年12月份以来下达处罚决定书并生效的,同时自2015年1月1日起,青岛市环保局将依法对行政处罚案件在青岛市环保局碧海蓝天网站上进行公开。” 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主动公开环境行政处罚信息是环保部门践行新《环保法》的应有之义”。该负责人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第五十三条中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每个公民都应该拥有对周边环境知情和监督的权利。同时,针对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尤其是企业的污染行为被公布,将使得企业的美誉度大打折扣,这或将成为除行政罚款之外加大企业违法成本的又一有力手段
通讯员 孙俊杰 姜雪莲 文
徐圆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