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29日讯(记者 张同顺 实习生 王秋成) 从去年年底开始,本市八部门开展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执法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126户,发现191户用人单位不同程度存在
拖欠工资,帮2000余名农民工讨回3000余万工资。
1月 29日,记者跟随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的执法人员来到青西新区抽查企业支付工资情况。上午,执法人员来到临港二路的一家冷链公司。一进门,执法人员就开门见山,要求企业负责人出示2014年11月至12月的工资发放会计原始凭证和这两个月的员工考勤表。执法人员了解到,这家企业有员工1000多名,九成是周边的居民,员工的流动性不大。经检查,该企业的工资发放会计原始凭证并没有银行的印章。企业给予的解释是他们采用的是银行代付员工工资,是通过银行直接把工资打到员工的卡里,没有传统的银行印章。经检查,这家企业的2014年11月至2014年12月的工资发放到位,工人的加班费发放合理,正式员工的社会保险投保率为100%。
据悉,2014年12月12日,本市人社局、公安局、建委、交通委、水利局、国资委、工商局、总工会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
青岛市201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公布13部投诉电话,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等。
截至目前,全市共执法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126户,涉及劳动者9.7万人,其中农民工7.7万人。从检查情况看,本市绝大多数用人单位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但也发现191户用人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拖欠工资的现象,占检查总户数的9%,督促并责令欠薪单位为5496名劳动者补发了工资3612.5万元,其中涉及农民工2441人,涉及金额3060.5万元。
据介绍,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触犯刑法的,将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相关新闻
一级预警监管企业帮职工讨薪180余万 半岛都市报1月29日讯(记者 张同顺 实习生 王秋成) 为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青西新区对全区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各类用人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青西新区某机械厂因资金链断裂,从2014年2月份开始拖欠职工工资,同时长期欠缴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将该企业列入一级预警监管范围,企业先后补发了2014年2月至2014年5月的工资180余万元,涉及职工130余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江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