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首张不动产权证 登记主体不再为地方政府

2015-03-02 16:34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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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3月2日消息 3月2日上午,山东省首张《不动产权证书》在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该证详细记录了权利人的不动产情况,并增加了仿伪和二维码标识。市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表示,自今天起,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率先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其他区市的老版证书持续有效,青岛力争2015底在全市全面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省首张新证诞生:业主最担心房产税和遗产税

  3月2日上午,青岛市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原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正式更名为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负责全市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当天上午,有6位市民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下午1:30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对外受理业务。

  9时许,山东省首张《不动产权证书》在该中心生成,徐建军成为领取证书的“第一人”。他表示,自己是市南区鲁商中心首府的业主,能拿到这张编号为37000000001的证书十分高兴。“有了这张证书,我个人的不动产权利将受到更好的保护。但也比较担心不动产登记以后,房产税和遗产税等随之开征。”

  两证对比:新证增加林地等信息 主体改为不动产登记局

  在现场,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分别展示了《不动产权证书》(以下简称“新证”)和《房地产权证书》(以下简称“老证”)。据介绍,新老证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记载内容不同,老证只记载了房屋和土地的信息,而新证则增加了林地、海域、农地等,多种不动产权信息整合在一起,便于市民办理不动产权的流转;其次内页的附图上,老证只有房屋和土地的附图,新证增加了宗地、宗海及上面附着建筑物的附图;再次,从套印上来看,老证的上盖的是各地方人民政府的章,因为原来部分土地登记的发证单位是以各地方政府为主体,而新证则取消了套印,直接用不动产登记专章。“因为下一步不动产登记的主体都是登记机构(即不动产登记局),而不再由各地方人民政府承担相关事项。”该相关负责人解释道。

  此外,据了解,新证增加了明显的仿伪标志,并在内页附上二维码。半岛网通过扫描徐建军的证书二维码看到,上面标有其不动产权证书编号等内容。“这个标识是为了存储比较简单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便于以后受理业务时能够快速查询。”上述负责人表示。

  如何衔接:新证不强制办理 老证持续有效

  采访过程中,有不少市民咨询道:“是否必须换新新证?”对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青岛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付荣云解释道,不动产登记将尊重申请人的意思自治,即非强制性,“一般情况下,登记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完登记手续,完成登记后依法核发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

  那么,新老证间如何衔接?付荣云介绍道,从今天起,青岛市市本级(市南、市北、李沧)作为国土资源部确定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工作联系点,可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而其他各区市及之前市民手握的各类产权证书都是持续有效的。“根据通知,不动产登记坚持‘不变不换’的原则,各地不得强制要求老百姓或企业更换证书。原有已经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在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继续有效,只有在发生变更、进行变更登记之后,再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因此,在一段时间内,青岛市将存在两种证书同时存在的局面。“

  另外,付荣云表示,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青岛市是唯一一个在3月1日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现在各项不动产登记工作都进行得很顺利,我们力争2015年底在全市全国颁发新证。“

  查询费用:个人查询房屋档案10元起

  据了解,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有严密的规划,只有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才能够查询,而相关部门(如司法部门等)需要查询权利人的财产时,也必须提供查询目的和查询证件。

  另外,对于查询信息的费用,青岛市物价局也都有所规定,如对于房屋档案的查询,个人查询产权产籍档案,每档次需交10元,单位每档次30元,城市低保户、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出具房产证明的,不收费。而地籍档案的查询费为,单位每宗次100元,个人每宗次20元,查询其它有关地籍档案资料每卷次150元。农村村民查询自家宅基地的土地档案资料则不需交费。

    文/图 江海峰

   [编辑: 王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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