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长:房屋所有权无期限 与使用权分离

2015-03-09 10:0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有人说,不动产权证书上有一项是“使用期限”,会让业主失去房屋所有权,难道要让“全国业主变房客”?

    对此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说,公众对不动产登记问题存在一些误解,不动产登记完全是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的。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设置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使用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使用权有期限,所有权无期限,两权分离。不动产登记是一个新事物,在实施过程中欢迎大家提意见。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好]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

商讯

公告>

楼市动态

更多

频道推荐

山东 | 青岛

互动

社区 | 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