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平板
电脑仅三天就出现“死机”现象,销售商让消费者到该电脑品牌售后部门进行检查,检查处理后第二天又出现同样的问题。消费者再次找到商家,商家却要求消费者提供检测报告才可
退货。经过周折消费者拿到检测报告,要求退货时商家却以电脑销售时间已过7日为由只同意为消费者换机,拒绝退货。后经消保委调解,商家终于同意退货。
问题电脑,几经周折不退货
2014年11月14日,
城阳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刘先生的投诉:其在城阳区某商场花费2998元购买了一款平板电脑,7天内出现了经常死机的问题。消费者凭借该电脑售后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要求经营者退货时遭到拒绝,无奈之下请求消保委帮助调解处理。
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刘先生的投诉后,第一时间展开调查了解。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刘先生于11月14日购买平板电脑,11月17日便出现了经常死机的情况,当日找到商家,营业员告知刘先生要到该电脑售后部门进行检测。检测中心答复称此故障的原因是系统程序问题,只要升级就可以了。结果升级后,第二天仍出现同样的问题。消费者再次找到商家,但是商家答复必须见到售后服务出具的故障检测报告,才可以办理退货业务。无奈之下刘先生只有再到售后进行检测。11月22日消费者拿到了售后出具的性能故障检测报告后,立刻找到商家要求退货。而此时商家却以电脑销售时间已过7日为由只同意为消费者换机,拒绝退机要求。刘先生不同意商家的解决方案,这才找到消保委寻求帮助。
消保委助力维权成功
了解了投诉过程之后,消保委工作人员向商家详细说明新《消法》和国家三包规定,最终,商家同意为消费者退货,刘先生对消保委的工作表示满意和感谢。
城阳区消保委秘书长刘洪利介绍,根据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电脑有明显的质量问题,并且有检测报告,这就是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
>>>律师评案商家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半岛都市报《城阳新闻》律师服务团成员、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王涛律师认为,本案中刘先生从商场购买了该平板电脑时起,双方便建立了合同关系。那么刘先生与商场之间就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同时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刘先生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支付平板电脑的价款,按照平板电脑的使用说明来合理使用该电脑。商场就有义务保证其出售的商品符合其所宣传的功能、保证产品的质量。
王涛律师说,根据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当产品出现问题,刘先生有权利要求商场做出维修、更换、甚至退货等方式来处理。此时商场应当履行其义务,立即给刘先生进行检测、维修或者与刘先生协商解决的方案。
本案中商场销售人员的做法显然是没有尽到其应尽的义务,在市场交易中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在利益面前,无视合同与信用。而商家一口咬定的七日退货期限问题,刘先生应当保留第一次去找商家要求退货时的相关证据,比如录音录像等证据。而商家进行检测时该平板电脑已经不处于刘先生的支配控制范围内了,因此检测时间不应当计算在此期间内。
>>>提醒购物时别忘索要发票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韩磊律师认为,刘先生的案例是日常生活中比较普遍的现象,有的商家会积极主动地去帮助消费者解决,但是有些商家却会极其不负责任地推三阻四。就该问题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日常家电时注意以下几方面:
首先,要选择正规的商场、经销商购买这类产品。一般的大型商场问题不大,只需要保留好购物发票等材料即可。如果是到自立门户的经销商处购买家电的话,那么就需要首先留意看一下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事项。看看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与商家所挂的牌子是否一致。一般正规经营的商家,会把营业执照挂到比较显眼的位置。同时,购买家电前先了解清楚产品性能、质量等问题,并要求销售人员现场演示、试用,以便更加了解产品。
其次,索要购物发票,或者其他票据。购物发票在日常买卖中起到合同的作用,会全面地体现购物时间、价格、销售商、商品型号等信息,在出现问题时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没有正规发票的也要让商家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票据,写清楚商品名称、型号、价格,购买时间,注意保留三包凭证。再次,如果产品出现问题,及时与卖家沟通。
发生消费纠纷该咋办?
韩磊律师提醒,当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应该选择合适自己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个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果该侵害涉及的争议标的金额不大,而消费者既不愿意纵容不法经营者,又不愿意花费过多的精力和时间去解决时,可选择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或请求消费者协会予以调解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此两种途径程序简单、节省时间精力,并且与其他的途径相比成本最低。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申诉的程序相比协商和解、调解等方式要更正规,因此其可靠性也会相对强些。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仲裁的选择与其他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相比,具有更多的优点。将仲裁作为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途径,则会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必须双方签定仲裁协议或者双方都同意。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的选择,如果上述几种途径均不能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时候,可以选择诉讼途径来解决纠纷,诉讼以法律作为后盾,保证判决的公正性,并且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可以有效地解决纠纷。
记者 赵伟华 本报通讯员 李强 王洪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