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5月4日讯(记者 张同顺) 鼓励大众创业的时代,“失业证”要下岗了。日前,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我省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失业登记,自6月1日起将把《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推进实行网上或掌上就业失业登记。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本市将按照我省的要求同步执行。
《就业创业证》由省厅统一式样,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印制,免费发放,所需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就业创业证》的式样继续按照鲁人社办发〔2014〕76号文件执行(封面和内页第1页(暗码)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字样变更为“就业创业证”)。各地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学校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学校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领;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各级要规范发放程序,做好数据统计,确保发放到位。
通知要求,我省将结合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度,对就业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保障其与本地户籍人员同等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符合我省就业失业登记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在常住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或没有档案等为由不予受理。
推行数字化登记模式,充分利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的网络、微信等平台,实行网上或掌上就业失业登记,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前台自主提报、后台审核通过、网络自主打印”等形式进行登记打印相关证明材料。
我省将建立就业失业登记与其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选择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就业领域的推广应用工作,以其加载的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电子记录,逐步替代纸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明。
我省还将推进“数字就业”建设,各级要把就业失业登记作为就业信息化管理服务的入口,以“数字就业社区”创建为载体,做好对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的动态管理。
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
■分析
创业不用先“失业”,不光听着舒服
失业登记凭证的名称已经几经变化,原来名称叫失业证,后来改为就业失业证。目前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就业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国家和省、市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
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只有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国家、省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
据市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享受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可享受1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另外,办理了失业证的创业学生,还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以及税收等优惠。
根据人社部要求,更名后的《就业创业证》依旧具备以上功能,且率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有条件的地区有望在社保卡上加载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电子记录,逐步替代纸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明。
“《就业失业登记证》变身为《就业创业证》,这体现了扶持创业的政策导向,也意味着,《就业创业证》的含金量会更高。”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7月就要毕业了,想自主创业,但据说要想享受创业补贴,必须先办理失业证,听起来很不爽,现在改成创业证之后,听上去舒服多啦。”今年准备创业的青岛大学大四学生王成华告诉记者,听说新政策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改名为《就业创业证》,同时取消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他对新政策“点赞”。“新政策实施后,在校生可以委托学校或直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节省了办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时间,简化了手续,对我们毕业生是有利的。” 记者 张同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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