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论文的自主招生值得商榷

2015-06-05 08:4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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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木须虫

  自主招生更应当考查学生的潜质,即学生对专业是否热爱、是否了解,知识结构是否合理,领悟能力与创造能力是否具备等,要找的是“潜才”而非“显才”。所以,不管基于自主招生公平的设计,还是选材方式的考量,要论文的自主招生都值得商榷。

  湖北高三女生小张凭借论文等成绩,通过了今年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自主招生初审,但近日有网友发现,论文第二作者疑是张同学母亲。6月3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吴教授证实,张同学确实是其女儿,相关论文是女儿自己写的,她参与修改,“我们是经得起检验的。”(6月4日《新京报》)

  “母女合写论文”注定难逃瓜田李下的嫌疑。首先,且不说这些论文是不是母亲代笔的,就算按她所说的,她至少在两个方面有所参与:一是参与了论文的指导与修改,如此合作的过程,谁也无法解释她参与的程度;二是参与了署名,署名并不是分享成果,以母亲教授与博导的身份,作为“第二作者”来衬托女儿,难逃“提携”之嫌。

  其次,如果说发表论文只是说明孩子在相关领域有所专长,或者说是孩子喜欢读书和思考问题,那么这些论文应该有时段上的连续性。但是,事实证明这些论文是在武大与中南财大自主招生简章发布之后相继发表的。同时,母亲作为教授博导,不仅在本校本专业的自主招生中有影响力,在高校本专业领域也不乏影响力。女儿报考母亲所在的高校,尽管她们有这个权利,但是否清白,绝对不能自说自话。

  事实上,这些并不是关键,关键是论文作为自主招生的条件,其实是赋予了论文的功利性。更重要的是,论文本身能不能证明考生的水平,论文的真假由谁负责核实?毫无疑问,之于“母女合写论文”个案,通过初审的两所大学应当正面回应。同时,之于自主招生,论文如果缺少了对相关能力的考查和论文本身真实性的查验,无疑就是制度的漏洞。以论文为代表的学术造假,早就是屡遭诟病的痼疾,论文成了自主招生的条件,不能又多一块泛滥的土壤。

  更何况,高校自主招生搭上了论文,与教育的现实和教育的制度设计不符。通常意义来说,论文不是简单的能力体现,而是某一领域的研究成果。高考考生接受的是基础教育,即便是基于兴趣,对一些专业有所了解,能够系统掌握的也是少之有少,能够形成成果的恐怕更是极个别。应该来说,自主招生更应当考查学生的潜质,即学生对专业是否热爱、是否了解,知识结构是否合理,领悟能力与创造能力是否具备等,要找的是“潜才”而非“显才”。“母女合写论文”如何释疑不过是表象,不管基于自主招生公平的设计,还是选材方式的考量,要论文的自主招生都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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