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6月16日消息 整合了原质监、工商、食药、食安办的职能,组建了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制定了30条食品安全治理措施;开创性地推出了有青岛特色的“五项防控”模式……从去年开始,市食药局经过广泛调查研究,结合青岛实地特点,创新性地推出了一系列食安新举措。经过全市食药部门的共同努力,食品安全状况呈现出“两升一降”的良好态势,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5%、群众满意度达到68.83%,均为历史最高水平;食物中毒发生率降至十万分之1.62,远低于国家十万分之六的上限要求。
创新1:
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统一体制 去年上半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已经完成。这次改革,各级整合了原质监、工商、食药、食安办的职能,组建了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承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全过程的监管职能,并承担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职能。改革后,食药部门从684人增加到1660人,监管力量增加136%。其中,有1372人配备到基层一线,基层执法力量比改革前增加了2.7倍。全市在镇(办)一级建立了136个食药所,并在93个涉农镇(办)建立了农产品监管中心,每个中心配备不少于4名农业监管人员,与当地食药所建立了联合办公机制;在村(社)一级,6000多个行政村和城市社区都建立了协管员队伍,实现了“三级政府、四级组织”监管网络的全覆盖。
创新2:
探索青岛特色监管模式 针对监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赴香港、台湾、上海、福建等地考察学习,按照“五项防控”的思路,制定实施了食品安全30条治理措施,形成了具有青岛特色的监管模式。
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加强对企业培训教育的同时,还全面推行了企业承诺制,督促全市8.8万家持证业户签订责任承诺书,承诺要诚信守法、确保安全,一旦出现违法问题,自愿停业候查,并接受行业禁入处理。
流通环节是食品安全的“牛鼻子”。抓好流通主渠道监管,既可以倒逼生产企业和种养殖业户加强源头管控,又可以控制下游餐饮企业的安全风险。重点采取了四项措施实施驻场监管、实施市场质量保证金制度、实施全国最严格的退市政策、实施严格的检验检测和不合格农产品销毁制度。
另外,还试行农产品产地证明制度,规定食用农产品必须具备产地证明,方可入市交易,确保来源可溯。在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推行了“一票通”为载体的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流向可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752家餐饮单位实施了“明厨亮灶”工程,今年准备再搞1500家,基本实现学校食堂和中型以上餐饮单位的全覆盖。一年来,这些亮化单位未发生一起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抽检合格率接近百分之百。
针对多数小餐饮无证的问题,制定了小餐饮监管办法, 2014年,共为无证小餐饮发放许可证2194张,限期整改1200余家,取缔无证小餐饮264家,消费者投诉举报率同比下降21.2%。对高风险品种加强重点管控,实施了“一个禁止、两个必须”:禁止销售散装食用油、酱油和醋等重点品种;婴幼儿配方乳粉、临界保质期食品、转基因食品等必须实施专柜销售;所有餐饮单位必须对使用转基因食品实行公示,确保市民饮食安全。
一年查处4987起食安违法案件 针对违法犯罪多发问题, 2014年,部署开展了四次大的专项行动,把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无证生产经营等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全年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5万余家次,责令整改1.6万余家,查处违法案件4987起,罚没款3741万元,取缔违法违规单位443家。建立了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积极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 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43人。实施了抽检结果批批曝光制度,对抽检不合格的473家单位在多家媒体给予了公开曝光,并全部进行了处罚。去年5月份,针对市场上“甜晒鱼”喷洒农药比较严重的问题,积极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全市接连抓捕了25名犯罪嫌疑人,干海产品抽检合格率由不足70%提高至90%以上。
文 孙贴静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