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7月17日消息 今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曹天宇处长做客“网络问政”栏目,解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相关问题。据介绍,上海路—德平路项目一期、广饶路一期、黄台路目前正在进行前期手续办理及资金筹措等工作;潍县路房屋改造项目,市南区和市北区正在协调处理析产分户等问题;市北区标山路62号未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
市内三区两改范围公布 曹天宇介绍,今年市南区计划启动嘉祥路周边、青岛湾北片及零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征收工作;市北区计划启动青岛湾片区(二期)、鞍北片(二期)、上海路-德平路(一期)、大沙支路2号、馆陶路4、6号、广饶路改造项目(一期)、地铁9个站点征收项目、辽阳东路5号项目及零星片区等项目的征收工作;李沧区计划启动永平路、东山一路、四流中路等零星片区征收工作。
上海路—德平路项目一期、广饶路一期、黄台路目前正在进行前期手续办理及资金筹措等工作,待方面条件具备后,将进行方案公示等工作。关于潍县路房屋改造项目,目前市南区和市北区正在积极协调处理析产分户等问题,待区政府确定处理意见后,将加快推进房屋征收工作。另外,市北区标山路62号未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
土地性质不同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不同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应按照房屋建筑面积和相关法规政策规定进行补偿。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法规政策执行,不适用于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另外,根据《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青政发[2013]16号)的有关规定,青岛市房屋征收条例实施前,区、市政府已经发布征收公告的项目,仍按公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东风馨苑10年未办房产证 据悉,高新区东风馨苑小区(原东风小区),部分楼房盖了近10年,房产证至今未办。
曹天宇介绍,该项目属于经济适用房项目(青岛市东风盐厂企业集资建房),前期手续及建设期间隶属城阳区管辖,2008年6月青岛市行政区划调整为高新区管辖,且该项目尚未竣工。由于两区分划原因房产证尚未办理,目前,正在进行地块土地性质确权,需了解房产证办理进展情况请向青岛东风盐厂进行咨询(吕良宏13808995518)。
文 葛飞
[编辑: 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