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电梯吞人"事故:出事的申龙电梯屡上黑榜

2015-07-29 07:16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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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起本有可能避免的事故,事发前5分钟工作人员已发现电梯盖板异常,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制造单位生产的电梯曾多次出现事故……然而,这次电梯事故,最终使湖北荆州一名乘梯女士的生命戛然而止。

  悲剧是如何发生的?是谁忽视安全留下这样的隐患?血的教训,带来哪些警示?

  7月26日,湖北荆州安良百货商场六楼至七楼之间的自动扶梯突然发生事故,造成一名31岁的女士不幸身亡。

  湖北省荆州市安监局局长、事故调查组组长陈观鑫表示,本次事故发生在自动扶梯上机房处。上机房盖板一共由三块组成,靠近梯级的第一块为前沿板,后面有两块盖板。发生事故5分钟前,该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发生事故时,当事人踏在已松动翘起的盖板最末端时盖板发生翻转,导致当事人坠入上机房驱动站内防护挡板与梯级回转部分的间隙内。

  陈观鑫表示,通过调查分析初步认定,此次事故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初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为前沿板与盖板之间连接松动,导致连接松动的原因有待进一步从结构、材料和使用维保等方面进行调查和分析。

  部分业内人士认为,这本该是一场可以避免的伤害,首先,工作人员已经提前5分钟发现了问题;其次,每个手扶电梯的下方都设有红色的紧急停止按钮,倘若商场工作人员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及时按下紧急停止按钮,也许被害人不必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链接

  该品牌电梯多次发生事故


  记者采访了解到,荆州事故电梯的制造单位是江苏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出厂日期为2014年7月1日;安装单位、维修保养单位均为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检验机构是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合格期为2015年3月16日。

  尽管申龙公司的官方网站上,称其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出口海外,曾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和明星企业等一系列荣誉,但在媒体报道的电梯事故中,申龙公司的名字多次出现。据公开报道,今年6月湖南长沙“电梯故障女子从十九楼坠到负一楼”、2011年湖南浏阳市步行街一超市内4岁男童被手扶电梯卡住身亡等事件,事故电梯均是由该公司生产制造。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电梯事故原因比较复杂,有可能是设备本身有质量问题,但也可能是维保的问题。

  追问

  “检验合格”是否准确?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电梯多重问题受质疑


  根据荆州市事故调查组通报,事故电梯出厂日期为2014年7月1日,并于2015年3月16日经湖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测合格,然而在不到4个多月的时间,这部电动扶梯就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检验合格”是否准确?维护保养是否到位?诸多疑点待解。

  记者27日看到,事故发生后商场仍正常对外营业,但1至7楼的自动扶梯均已停止运行。

  “这里的电梯好像经常出问题。”荆州市民贾女士说,她家就住在商场附近,几乎每周都会带孩子乘坐电梯上到商场6楼儿童游乐园玩耍,如今发生 “电梯吃人”事故让她很担心。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每部电梯都必须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一年一次的安全检验,只有获得检验合格证才能合规运行,但特检机构、人员是根据检测时电梯运行状态做出合格与否的判断,因此,一次检测合格不代表未来一年内电梯都能连续安全运行。“这种严进宽出的发证方式,要求电梯维保部门后期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一旦保养检查不到位,没有发现潜在危险,必然导致事故发生。”这位业内人士说。

  事实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规定,电梯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记者注意到,在安良百货多层自动扶梯出入口,都只临时张贴了“电梯故障,正在检修”字样的纸片,并无其他明显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多位商场内经营人员也透露,店铺与商场没有多大关系,营业员上岗并未进行电梯安全培训教育,也没有看到过专人在自动扶梯出入口处看守、管理。

  延伸

  安全责任链条不明晰亟待破解


  记者采访了解到,电梯运营是“分段式”的,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技术管理权(维修、维保、检验权)和具体使用者涉及多个主体,往往造成安全责任链条不明晰。一旦发生电梯伤人事故,围绕谁来赔付伤者的医疗费,物业、开发商及维保公司便会陷入互相扯皮、卸责的困境。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认为,针对电梯里发生的人员伤害,可推广电梯责任保险制,由保险公司垫付赔偿,然后向责任方追偿。另外,为改变维保低价竞争的现状,要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以市场手段推动制造企业向服务业发展,转为“原厂维保”,提倡维保企业连锁化发展;设立首负责任人,要建立清晰的责任链条。

  广东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建议,将电梯维保工作纳入电梯制造单位售后服务范畴,鼓励和提倡电梯制造单位直接从事或者通过授权和委托其他维保公司对其产品进行维保,构建以制造单位为主的维保体系。同时严格监督非生产企业的委托维保行为,将维保不到位的企业、生产厂家纳入“质量诚信黑名单”。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称,未来将加快在全国推广建设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一旦乘客困梯,在拨打物业、维保企业电话无果的情况,可以拨打公共服务号96333,由平台工作人员指挥就近的联合救援站实施救援。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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