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8月14日讯(记者 乔秀峰) 近日,央行发布《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旨在规范小贷公司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其中明确小贷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债券、向股东或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入资金从事放贷业务。业内人士认为,这有助于缓解小贷公司因资金不足而导致发展遇到瓶颈的问题。
《条例》首先明确了非存款类放贷业务许可制度。“现在市场上有很多‘野路子’机构在经营放贷,《条例》出台后,实行注入制,能对相关的机构和个人带来约束,未来小贷公司发展会更加规范规范。”岛城一位持牌小贷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其次,对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设立门槛进行了明确,即应当具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实缴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不得低于1000万元。
第三,小贷公司的经营地域也适当放开。《条例》规定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许可证后,可依法在省内经营,不受县域限制。青岛小贷行业协会秘书长孙良韬说:“现在小贷公司的经营对区域限制比较严格,比如城阳的小贷公司就只能在城阳开展业务,现在区域范围扩大到全省。”
第四,《条例》中最大的亮点在于一定程度上放开了对小贷公司资金来源的要求。《条例》规定,主要运用自有资金从事放贷业务,也可以通过发行债券、向股东或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入资金从事放贷业务。而根据此前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青岛金鼎信小贷公司风控部经理麻元青说:“《条例》将让小贷公司的融资渠道大大拓宽。那以后小贷公司就不怕缺钱了。”
实际上,在青岛财富管理试验区政策的支持下,岛城小贷公司早已在拓宽融资渠道方面抢先一步。据了解,青岛邦信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陆金所”平台挂牌转让7570万元优质信贷资产收益权。而莱西宏远和黄岛民泽两家小贷公司则在蓝海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西海岸新区恒信小贷在上交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业务正在推进。青岛市金融办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小贷公司债务融资余额7.36亿元,其中以资产转让方式、大股东借款、同业拆借、私募债等创新业务方式融资比重占到了61%。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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