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我市近日印发了《青岛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在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中发生的危及人员安全、导致人员伤亡、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预案》,按照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由低到高划分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4个级别。
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三、二、一级4个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识。预警发布的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博等方式发布。青岛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至少每2年组织一次演练。(记者 于顺 实习生 赵美娜)
[编辑: 王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