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障房圆百姓安居梦 率先实现"四房合一"

2015-11-17 06:0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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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湾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项目。



保障性住房公开销售现场,市民踊跃看房。



  居民可以电话订菜,可以选择到社区配套的心灵驿站接受心理治疗,还可以乘坐小区的班车上下班。在许多已住进保障房的市民眼里,青岛的保障房已经远远超出了“保障”俩字儿,房子的“宜居”性能正得以大幅的提升,甚至摘取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为切实解决好群众住房问题,青岛市委市政府将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已连续九年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好的市办实事之一。特别是近几年来,政府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构建住房保障体系,越来越多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梦”在保障房建设的持续推进下得以实现。

  一年408元租套房

  11月13日下午,天有些冷,窗外还零星下着小雨。在市北区开平路康居公寓居住的王福英,已经早早地为晚餐做起了打算。她打开冰箱,发现冰箱里已经没有肉了,就嘱咐爱人孙胜利电话联系了小区里的超市,让超市工作人员赶紧送一斤猪肉到家里。

  选择电话订菜,是因为这夫妻俩都是肢体一级残疾。“尽管我自己拄着双拐,也能方便地上下楼梯,但现在小区配套的商业网点,推出了面向残疾人预约送菜上门服务,很多居民都已经习惯了电话订菜的方式。”王福英说。

  从2011年搬进康居公寓以来,这个55平方米、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家被王福英收拾得干干净净、井井有条。康居公寓廉租住房项目共有1972户,其中不少是像王福英家一样的残疾人家庭。

  这么多保障家庭住到了一起,怎么才能做好生活物业服务?

  “这个小区成功地引入了社区化的管理,把面向群众的基层服务机构引进了廉租房保障小区。”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陆杰荣副主任说,康居公寓配套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社区警务室、慈善超市、心灵驿站和调解室等10多个功能室,还设立了专为鳏寡老人提供低价优质餐饮服务的餐厅;更配建了专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如此成熟的配套服务,对许多家庭来说,租金并不贵。据家住8号楼69岁的盛江兴介绍,55平方米的房子,月租金只要34元,一年不过408元;加上每年166元的物业费,全年总共574元。而在物业费方面,政府每月每平米补贴0.2元,也让像他们这样的低保家庭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

  “四房合一”保障面扩容

  按照国家的部署要求,2014年,青岛市整合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四类保障性住房房源类型,将四类房源统筹建设、统一申请、并轨运行,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调整保障性住房结构,将现行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统筹建设、统一申请,在全国率先实现“四房合一”,为建立公租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奠定基础。

  “应该说经适房、限价房、公租房、廉租房各有长处和短处,不过经适房、限价房由于通过公开预售卖给了申购者,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流通性就比较差,国家的导向是以公租房为主体,这样可以扩大保障房的社会覆盖面,让更多的市民受惠。”陆杰荣副主任说。

  四类保障房并轨后,对受保障家庭来说有什么好处?“以前申请公租房就不能申请廉租房,受保障家庭得严格对照自己的条件,一条一条地卡,申报的材料也复杂得多。但四类保障房并轨后,只用跑一次腿,符合什么标准、租金要交多少,这些算账的活儿都让政府给干了。”陆杰荣说,将以前的分类申请调整为“四房合一”,统一按照保障性住房进行申请登记。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另外,建立保障性住房“以租为主,分类补贴”的运行制度,对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低于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标准并考虑承租家庭承受能力的原则确定。根据新政策,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群体根据收入不同,划分为4类,享受的租金标准分别按照0.75元每平方米,以及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30%、50% 和70%确定。

  在实施差别化租金政策的基础上,实行“梯度退出”制度。承租家庭如果收入提高了,政府可以根据其收入的提高情况调整租金水平,如果收入完全超过了保障房标准,并且确实没有其他住房的,承租人可根据个人意愿继续租住,但要按照市场价格支付租金。

  保障房注重地段和配套

  对普通的申购承租家庭来说,保障房建在哪里建成什么样子,是最为关注的问题。对这些核心问题,在保障房建设之初,早已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户型设计上,保障房要做到“户型不大、功能齐全”;在装修标准上,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统一进行装修,满足居民基本入住需求;在配套上,确保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与商品住房同步到位,让低收入家庭与其他群体共享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自2008年开始,青岛市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凡是规划为住宅的项目都要按照规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有力地保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用地供应,在坚持配建制度的同时,本市又根据住房需求和土地资源分布情况,选择部分地块,进行了集中建设,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陆杰荣副主任说,在配建比例上,规定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不低于20% 的比例配建;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扣除拆迁安置用房后,按不低于5% 的比例配建;企业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按照25%、30% 、45% 的比例配建。对不适宜配建的土地,要提取相应比例土地出让金用于集中建设项目用地的征收补偿。

  截至目前,青岛已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了三轮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08~2010年实施的第一轮三年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基本解决了3.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2011~2013年实施的第二轮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建设计划由上一规划期开工建设2.4万套增加至6万套,保障家庭由上一规划期的3.5万户增加至6万户。至2013年末,青岛市在第二个规划期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6.7万套,超额完成规划目标。

  根据本市第3个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4~2016年,计划建筹保障性住房不少于3.5万套。2014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万套,公开配租配售9443套;2015年计划建筹保障性住房10000套(户),截至10月中旬,已开工建设房源10087套(含发放租赁补贴996户),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1% ,顺利完成本市保障性住房建筹任务。

  实物配租货币补贴并举

  近几年来,本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保障数量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岛城多项制度创新得到了国家、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肯定,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先后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山东人居环境范例奖”。

  在新一轮的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期内,青岛将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市区规划为住宅的建设用地将优先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同时,本市已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由现行的15% 提高至20% ,是国家、省政府规定比例的两倍。”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说,另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余额、中央下达至本市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助资金,也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此外,青岛市正在研究编制《青岛市十三五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划期内将统筹解决好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人才等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新规划,在保障方式上,将采取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障。逐步缩减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数量,同时扩大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将住房保障方式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重,通过多种形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文/图 记者 王爱科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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