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工商局发布移动社交平台购物消费警示

2015-12-02 13:5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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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永平) 随着社交软件的普及应用,利用微博、微信、QQ等移动社交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越来越多,这种商业模式因低成本、不受行业限制、与人际关系同步传播、售价较低等优势受到经销商和消费者的热捧。不过最近,日照市工商局却接到多起相关投诉。为此,日照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发布移动社交平台购物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使用社交软件购物。

  34件投诉仅1件符合受理条件

  据悉,11月日照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接到34件有关移动社交平台购物的来电投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却只有1件,其余来电无法受理主要原因是消费者无法提供销售商信息或者销售商在外地。例如,王女士通过一个软件加了一个微信朋友,从他那里购买一只哈士奇宠物狗,钱打到对方账户上后,再联系该“朋友”却发现他消失在自己的朋友圈内,而关于该朋友王女士无法提供任何信息。

  李女士在微信浙江网上购买皮裤,不仅皮裤不合格,对方还欠2万元货物未发;李先生反映某网络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导致损失8000余元;吴先生买了张网上充值卡不能使用;还有消费者通过微信网店购买鞋、面膜,价格实惠,收货后却发现是劣质产品等。

  当下时兴的微信点赞获奖品的营销活动,消费者去领奖时经常被告知活动已搞完,或者销售商提出新的限制条件并称拥有最终解释权。该种情况因销售商在日照市内有实体店,工商机关可以受理调解并查处涉嫌虚假宣传、格式条款等问题。

  移动社交平台购物问题多

  通过以上情况,日照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总结出移动社交平台购物的一些问题:

  一是消费者提供证据困难。销售商多是通过移动社交平台,如微信朋友圈、QQ空间、QQ 群、门户网站论坛等这些即时在线交流渠道销售,这种即时交流对交易信息保存没有明确要求,消费者发生纠纷时无法提供购物凭证、交易信息。

  二是虚假宣传多,责任难以界定。社交平台广告投放简单、成本低廉、形式多样,发展迅速,但是这种新型商业模式其广告、购买、支付等环节往往在不同平台上完成,导致责任主体区分难。

  三是销售商没有固定地址,相关信息不详。社交平台对通过朋友圈、粉丝群等“熟人交易”的卖家的身份基本未进行实名信息审核,导致违法主体追责难。还有的是个人买卖,监管存疑。

  四是部分违法经营者通过朋友圈、群组建立信任关系,利用社交平台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互动性强、隐蔽性强的特点,从事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

  ■警方提醒

  好友发链接也要警惕

  对此,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首先,网络购物尽量选择信誉较好、证照齐全的大型电商平台,这类平台的付款有严格的程序,退换货、维权取证较为方面快捷。

  其次,通过移动社交平台购物时,一定要核实商家地址,保留好涉及商品服务的数量、型号、质量、承诺等关键性交流信息,要求销售方提供购物凭证,如订单截图、收银单据及出售商家的联系方式、物流运输证明等。

  再次,对微信好友发来的消息,尤其是陌生链接,最好提高警惕。如果要进行购物,要到正规的网购网站的手机客户端进行购物,不要轻易在不知名的网站或者朋友圈内进行网购,避免上当。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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