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岁末年初,农民工维权讨薪的事件总会准时上演,并且牵动着社会公众,以及多方部门的视线。每年的这个时候,也是全市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最繁忙的时刻,他们需要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例,帮助这部分群体进行依法维权、理性维权。近日,记者从市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局采访了解到,自12月1日开始,他们已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他们还在全市首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调解制度。
A 市北区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12月2日,记者从市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局了解到,每年年底到来年春节前,是农民工欠薪投诉和索要工资的集中高峰期。每年这个时候 ,市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局都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活动,而今年的专项检查也于12月1日正式启动了。
“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我们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企业是否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是否有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也要依法及时查处。”市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局综合科科长杨玥滢介绍说,通过专项检查,会更加及时地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杨玥滢告诉记者,专项检查最显著的特点是全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都会联合起来 ,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在此阶段,市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罚或处理;公安部门负责审查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负责依法取缔监察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发现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B 年轻农民工个人讨薪比例较高 “从咨询和投诉人的身份信息来看,这两年讨薪维权年轻人居多。与老一代的农民工相比,年轻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强,解决问题的欲望强。
此外,年轻农民工对企业的归属感降低,他们如果感觉工作辛苦、收入不高,干三五个月,就会辞职走人。所以他们讨要工资的目的非常简单明确,‘我干了几个月,你把几个月的工资给我就行’。所以从年轻农民工投诉来看,个人单独讨薪的比例较高。”
据介绍,近几年,年轻农民工频繁流动,除了在总体上增加了讨薪投诉的频次外,引发的劳动争议和纠纷也多。
有的农民工在离职前可能损坏了企业的机器物品等,由于物品的价值存在争议,进而会影响到他们工资的发放;有的农民工未满合同事先约定的服务期,这样也容易造成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之间的劳动纠纷增多;还有的企业因为员工流失严重,年前为了留住他们,也可能会压着几个月的工资不发。
“一到年底,为了让农民工们更好的维权,我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设立投诉窗口、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方便劳动者维权。对受理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杨玥滢介绍,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市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局会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会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各部门对发生拖欠工资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给予奖励、信用评定、资质升级认定、上市融资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暂停或取消已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
C 首推“案中调解”提高办案效率 据记者采访了解,近几年,市北区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数量平均每年在500余起,而一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仅有12名,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为缓解案件数量和人员配比之间的矛盾,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市北区人社局在全市首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调解制度。
“目前市北区在全市首创‘案中调解’,可以帮助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在10个工作日内要回工资,不必再等待2个月之久。”杨玥滢介绍,市北区共有大大小小个体业户3万多个,市北区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数量平均每年多达500多起。据分析,这些案件中有六成是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序,立案后规定在60个工作日内处理结案,而大部分的案件调查都需要1个月以上的时间。
“我们一线人员只有12名,当事人双方在举证过程中又耽误了很多时间,工作量太大导致积压的案件增多。其实很多简单案件可以快速处理、快速结案。”杨玥滢介绍说,此前规定行政机关可根据申请进行行政调解,他们的工作人员前往重庆、成都学习后,今年发布了《市北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调解解决办法》,提出“案中调解”。
“案中调解”主要针对涉及劳动者财产性权益、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就业失业登记手续的案件,凡是符合调解条件且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就可以展开调解,经过调解在立案后10个工作日内达成协议。如果无法达成,再转而进行调查,这样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据了解,今年9月份,邹城来青打工的张某向市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反映,“在一家餐饮管理公司工作了10天,离职时单位没有结算工资”。接到投诉后,市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即可安排工作人员对张某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经调查,张某在该单位从事内勤工作,工作十天后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由于未到单位结算工资的日期,因此单位未及时结算其工资。鉴于案情简单,市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局立即就启用了“案前调解”制度,为双方预约了调解时间。接到投诉的第二天,双方就达成了调解意见,单位当场支付张某工资1100元。
D 三年共查处举报投诉案件1200余起 为了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市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在全区施行多种举措。通过法规政策培训班、座谈会等渠道,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和依法用工自觉性,引导劳动者理性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对全区用人单位按照诚信等级分为ABC三类,充分利用书面审查、日常巡查、投诉专查,专项行动等渠道,规范企业用工,优化就业环境,引导更多用人单位跨入诚信企业行列。
截至目前,市北全区有5000余家企业纳入A级诚信用人单位管理,市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局与300余家企业建立了定向联系制度,定期对企业进行“健康体检”,指导企业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辖区内的中央商务区曾被评为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园区,橡胶谷有限公司等16家用人单位被评为青岛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用人单位。另有5家严重违法企业被曝光。
据了解,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快速有效,市北区健全预警机制,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以区政府名义下发了《市北区企业欠薪预防、预警及处置工作方案》和《市北区劳动保障监察群体性突发性案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各街道工作职责,有效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近两年及时发现并查处了海丰冷藏厂、勇丽餐饮公司、东方贸易大厦等欠薪欠保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市北区先后出现的金华集团、低压锅炉厂等影响较大的群体性欠薪欠保案件,果断启动应急预案,主动出击调查事实,分头稳控职工情绪,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使群体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维护了社会稳定。近三年来,共查处举报投诉案件1200余起,为劳动者追回工资待遇126万元。
记者 孙雅琴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