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海洋局正式批准青岛市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据了解,在国家海洋局组织的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委员会的专家评审中青岛市获全票通过,并在全国市级申报单位中名列第一。
制定海洋生态5年规划
今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海洋局印发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进行总体部署安排。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深入实施蓝色保障战略,不断强化海洋综合管理,加快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坚持顶层设计,提出 “按照陆海统筹原则,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区市和相关部门参加的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青岛市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编制《青岛市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2015-2020年),科学指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编辑: 王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