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4日讯(记者 张同顺) 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2015年下半年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将于2016年1月5日启动。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
根据相关规定,2012年以后毕业并且在青就业落户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领取时间以三年内缴纳五险实际月份为准。研究生住房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
其中,中央、省驻青单位、市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接收的国内外研究生于1月5日~1月18日在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同安路891号)一楼服务大厅进行集中申报,国外留学研究生申报地点为市外国专家局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处(同安路891号3楼303室)。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到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企业申报部门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高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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