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23日讯(记者 李珍) 毒品犯罪不但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败坏社会风气,而且极易引发其他次生犯罪,一直是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1月22日,山东省高院公布了我省6起因毒品引发的典型犯罪案件,其中两起案件由青岛市中院一审,涉案的三名主犯均已被执行死刑。
据介绍,目前我省禁毒工作形势严峻,一是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度增长,继2014年受理案件数大幅增长99.8%后,2015年毒品犯罪受理案件数量增幅达97.8%;二是新类型毒品如甲卡西酮、“神仙水”等不断出现,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在涉案毒品中的比例逐年下降,合成毒品犯罪案件所占比例不断上升;三是涉案毒品数量不断增加,涉案毒品数量动辄几千克,甚至上万克,禁毒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依法运用刑罚严惩毒品犯罪,是治理毒品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禁毒斗争的主要方式。2015年,全省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6216件8497人,审结6039件8028人。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729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135人,重刑率为15.6%,严厉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为震慑犯罪分子,依法惩处各类毒品犯罪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禁毒的良好氛围,1月22日上午,山东高院召开全省毒品犯罪案件新闻发布会,山东高院向社会公布一批毒品犯罪典型案件。
■典型案例
集资贩毒,两人被执行死刑
2010年10月底,山东男子袁均友、肖吉政合谋购买冰毒贩卖。袁均友筹集毒资75万元,肖吉政出资85万元。同年11月,袁均友联系黄红军购买冰毒,黄红军又联系蒋远亮购买冰毒。当年11月18日,袁均友等人在成都市进行毒品交易,袁均友以160万元的价格向蒋远亮购买冰毒8000克。交易后,袁均友被警方抓获,查获冰毒8070克。经检验,甲基苯丙胺含量为 70% 。此外,2010年10月,肖吉政在青岛市李村西山智荣中学附近,两次分别以3万元、1.5万元的价格将92克、46克冰毒卖给他人。
裁判结果:本案是一起跨省区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涉案毒品数量特别巨大,袁均友系犯罪的组织、指挥、策划者,地位作用突出;肖吉政在两次因贩毒被判处刑罚,因患有肺结核监外执行,不思悔改,继续实施毒品犯罪,系毒品再犯,该案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被告人袁均友、肖吉政死刑,已于2014年12月31日执行死刑,其余涉案人分别被判刑。 记者 李珍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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