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26日讯 “本来地下二层就是人防工程,不允许买卖。”近日,市民徐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他居住的保利里院里小区地下车库从2016年1月开始突然不按月租给业主了,而是按照二十年7万多元的价格出售,对此,青岛市人防办表示,人防工程产权属于国家,禁止出售。1月25日下午,保利里院里物业解释,并非出售地下二层车位,而是租给业主。一次性租赁二十年妥当吗?信网从青岛市物业办了解到,租期长达二十年并不妥,这可能是年底为了回笼资金所致。
地下车库突然只卖不租 业主指其为人防工程不得买卖 2014年10月份,青岛市民徐先生在青岛市市北区嘉定路上的保利里院里购买了一套房子,据徐先生介绍,当时,保利里院里的地下车库是以每个月350元的价格租给业主,其中包含50元的管理费。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2016年1月份,徐先生突然接到保利里院里的物业通知,“通知称,地下车库不租给业主了,业主要停车必须购买车位。”
据徐先生介绍,购买车位价格是7万多元,使用年限为二十年。“如果不买,业主的车就进不了小区。”徐先生说,他的车现在进不了小区,只能停在门外的马路上,他认为保利里院里物业这种强卖车位的方式不符合相关规定。“地下二层是人防工程,用的都是人防设施,物业没有权利买卖。”徐先生说,他曾经向相关部门投诉过,得到的回复是,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车库应该优先租给业主使用,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我现在就想像以前一样,按月交车位租金,不想花7万多买车位。”
物业称车库是租不是卖 二十年租赁期被指不合理 1月25日,信网与徐先生来到保利里院里小区物业,据了解,保利里院里小区物业为保利地产自有的物业公司,对于出售地下车库车位一事,保利里院里小区物业的前台工作人员没有否认,但其主管安保工作的孙先生却表示:“前台的说法有误,业主的理解也有错误,地下二层的车位是租给业主,不是买卖。”但孙先生承认地下二层为人防工程。
此外,对于《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作为物业工作人员的孙先生称他并不知晓,对于徐先生按月交车位租金的要求,他无法立刻答复,但会向上级反映,然后才能做定夺,并承诺将在1月26日上午给徐先生答复。
从保利里院里物业出来后,徐先生带领信网来到地下二层车库,“你看这里有水源、有电,门上也标着人防设备,还有的地方标着‘战时封堵口’,这就是人防工程。”徐先生说,他认为,即使是租赁地下二层车位,长达二十年的期限也不合理。
人防工程禁止出售 物业办称可能年底想回笼资金所致 1月25日下午,信网就此事咨询了青岛市人防办,据工作人员介绍,标有人防字样的均为人防工程,按照规定,人防工程归国家所有,开发商和物业均无权进行买卖。“开发商或者物业拥有使用权,可以转让使用权或者对外租赁,但是不可以进行买卖。”
既然孙先生称是租赁,那么租赁期限二十年合理吗?信网咨询了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对于二十年的期限,青岛市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赵女士也表示这不合理,同时也提到,《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车库租赁费的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二十年的时间是太长了,可能到了年底,开发商急于回笼资金所致,我们也会跟保利联系,让其及时处理。”
信媒体记者 杜杲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