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划分按"区"为标准 青岛购房者再添优惠

2016-02-28 09:16   来源: 半岛网房产频道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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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套房契税和营业税双降之后,契税再添一项优惠:岛城市民若跨区购买第二套房产,且为“区唯一”住房,在缴纳契税时将按照首套房的标准进行认定。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目前市南区、崂山区、市北区已经开始执行这一认定政策,其他区市交易处地税窗口也将跟进执行,部分购房者已尝鲜该政策。业内称,该政策将进一步刺激改善性住房需求,也将给岛城购房者带来“福利”。 记者 薛飞

  市民 市南有房市北再买“首套”

  昨天上午,市民魏女士在缴纳购买二套房契税时,获得意外惊喜。魏女士在市南区有一套房,刚刚在市北区买了一套160平方米总价200万元的房子,按照原来的政策,需要缴纳4万元契税,但昨日政策调整后,只需缴纳契税3万元,可以省1万元税款。 “交钱时完全没有想到,太开心了,这笔省下的钱可以用来投资理财。 ”魏女士十分高兴。

  据了解,2月25日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住建厅联合发布契税调整新政。政策在“住房认定”上做出调整:住房情况查询范围为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纳税人应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涉税事项。

  “很多购房者不知道首套房认定标准变了,拿着证明来交契税时收获了惊喜,省了部分契税。”在八大峡房产交易中心,青岛市地税局工作人员称,有不少市民已经尝鲜新政,原先的二套房如今变成首套房。

  新政 各区市将尽快跟进

  “我们是2月24日下午接到的文件通知,2月25日正式执行。”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原来是在全市范围内查询,首套房的认定现在是县(市、区)为单位了。简单来说,首套房原先是指“市唯一”,现在则是“区唯一”。该负责人举例表示,我市购房者不管在市南区有多少套房产,但是如果在市北区是第一次买房,契税缴纳时就按首套来交。

  新政还规定,纳税人应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涉税事项。也就是说,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证明的有效期由原来的30天,改为5天。

  此外,对于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缴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契税。也就是说,在25日之前已完成权属变更的房产就不再享受省出台的新政。另外,目前市南区、崂山区、市北区已经开始执行这一认定政策,其他区市交易处地税窗口将会很快跟进执行。

  利好 连续刺激改善性需求

  二套房优惠政策再添一项,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必然会刺激楼市改善性需求。那么,会不会出现为享受优惠政策而二套房销售猛增的情况呢?对此,我市某二手房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孙裕兴认为,该政策再一定程度上鼓励和刺激了二套房的住房需求,给市民带来了福利。但也只是增加了0.5个百分点的契税优惠,与房价相比仍然有限,所以不会出现投资性需求爆棚、房价大涨的现象。

  “对市民来说,买一套房子需要考虑各方面因素,购房者不会为了一点优惠而改变计划。 ”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最近出台的一系列政策犹如一列优惠的火车,无论购房者何时何地上车,都能享受优惠,所以不会出现“抢购潮”。

   [编辑: 杨昀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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