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得安全 青岛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图)

2016-03-04 15:07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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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3月4日消息 控油控盐、严格引进原材料、每天公示食谱……为了做好春季开学后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昨天,青岛市教育局走进青岛57中学、青岛新世纪学校、成武路幼儿园,对学校食堂展开全面检查。三所学校全部过关。

  



  

青岛新世纪学校食品化验室



  记者从青岛市教育局了解到, 此次检查将预防食物中毒作为防控重点,全面了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贮存、加工操作、设备设施和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留样等内容。学校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据相关规定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

  春季开学前,全市中小学校对食堂进行了清扫整理和食堂经营资质、从业人员资格、食品容器等自查,完善了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做好了大宗食品原材料的保障工作,保证学生开学后在校吃饱吃好。

  开学后,学校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6T管理法”要求,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的病症人员立即调离工作岗位。认真落实进货原料控制要求,检查采购渠道和供应商资质,不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加强了食品加工环节管理,严禁生熟器具混用,严防食品交叉污,严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实施“明厨亮灶”联网行动,提高食堂管理信息化水平,规范了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公开食堂操作现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区市教育、食药部门联合对各自辖区学校食堂正在进行专项检查。

  对学生吃配餐的学校,青岛市教育局要求学校严格配送餐单位准入。为学校提供配送餐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发放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注有“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其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以及贮存、消毒、运输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且必须达到食药监督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运输路程较远的要有保温设施。配送餐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文/图 游潇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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