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封锁现场准备"排弹"。
"炸弹"看上去很逼真。
早上出门,门口竟放着一枚“定时炸弹”!3月15日一早,胶州市胶北街道一名居民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这名居民马上报警,警方赶到后立即封锁现场排查。经勘查,可疑物品是空爆竹管和电线装置组合而成,为虚假爆炸物。不久,两名涉案嫌疑人到案。目前,因涉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两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清早出门发现“雷管” 刘某家住胶州市胶北街道和睦屯村,3月15日早上出门时注意到,自家门口西侧有一个红色的东西,看上去特别像影视剧里的定时炸弹!“雷管”上还有一个显示屏,刘某越看越害怕,赶紧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胶州市公安局胶北派出所民警很快到达现场。民警确定,疑似爆炸物由9根疑似雷管的物品与一些电线装置捆绑固定在一起。为防止发生意外,民警立即封锁现场,并迅速与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等取得联系。随后,经专业民警勘查发现,这些疑似的爆炸物由一些空的爆竹管和电线装置组成,确定为虚假爆炸物。据民警介绍,这个“炸弹”非常轻,空的爆竹管用力一扯就能扯破。
调取监控锁定嫌疑人 将这样的东西放在别人家门口,这不止是一个恶作剧,还可能另有内情。胶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会同胶北派出所立即开展侦破工作。通过调取大量视频监控,并走访周边群众,经过连续一昼夜的调查,终于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就在民警准备收网抓捕时,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到胶北派出所投案自首。
为了报复实施恐吓 据嫌疑人王某交代,刘某原本是王某亲戚家的一名技术工人,也是在亲戚家工厂成长起来的。后来,刘某因为工资低等原因辞职,到了别的工厂。王某看着所在工厂的工人到了别的工厂,一直咽不下“这口气”。为了恐吓刘某,他从网上购买了仿真爆炸物,实际为演出道具,在3月14日晚上,叫上公司里的一名工人,开着没有号牌的轿车到刘某的村庄,将虚假爆炸物扔到他家门口后离开。
因涉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目前,王某和李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记者 韩小伟
■链接
何为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据警方介绍,王某和李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现二人因涉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被刑事拘留。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需要具备主观方面故意、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等条件。
记者 韩小伟
■调查
网销仿真炸弹多用作演出道具 25日,记者走访了解到,市面上正规在售的武器类玩具,一般一眼就能认出。而此案中嫌疑人所投放的“炸弹”是网上买到的,记者上网搜索发现,不少网站搜索炸弹一类的关键词,均无法显示”。记者在网络上搜索发现,有卖家在销售仿真手榴弹,卖家介绍为“演出道具”、“爱好者收藏”。
对于仿真定时炸弹,一名网络卖家告诉记者,除了恶作剧方面的用处,还有别的玩法,美国一名设计师制作了一种特别的闹钟,该闹钟专门为那些起床困难的人准备,外形与电影中的“定时炸弹”相似。当闹钟调整为爆炸模式,它会像电影中那样进入倒计时,必须找到正确的电线剪断或者移开来解除警报,否则闹钟就会“爆炸”,发出模仿炸弹爆炸的声音。
2013年6月14日清晨6时20分,本市的哥王师傅经过四平支路一居民楼旁,看到墙角有东西在闪光,靠近一看竟是一个炸弹模样的东西。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理,先是疏散了附近市民,并调查这枚“炸弹”的来源。随后,一名大爷向民警认领了这个“炸弹”,那是他外孙的玩具,放在楼下忘记拿回家了。最后,“炸弹”道具被警方没收,而玩具的主人,那位小朋友在其监护人的带领下,到派出所说明情况。记者 韩小伟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