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4月15日讯(记者 王爱科) 自今年5月1日开始,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政策暂按两年执行。记者采访获悉,相关通知文件正在制定过程当中。
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5日,住建部表示,目前与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一道,正在制定《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一是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超过12%;二是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三是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记者注意到,依据岛城去年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单位和职工各自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4038.00元。单位和职工各自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六区分别为74元、四市分别为66元。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基数上限为12113.25元,下限为2422.65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谷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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