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5月9日讯(记者 李珍)5月9日,记者从青岛市检察院官方微信获悉,日前,青岛市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对国土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提出全市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在国土保护领域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中行政执法部门有12种情形的,应当依法监督纠正。这次专项活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
对12种情形,在依法监督纠正的同时,发现相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政执法部门不移送犯罪案件的,应当督促移送;发现公安机关不及时立案的,应当监督立案;发现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的,应当依法查处。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加强分析研究,跟进预防措施,积极帮助堵漏建制、加强管理。
对国土保护领域行政执法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按照相关规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对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支持适格主体提起公益诉讼,无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按照相关规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杨昀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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