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发布 贫困生吃"宽心丸"

2016-06-13 07:17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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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结束,等待成绩的同时,面对高昂的学费及生活费,还有部分学生及经济困难的家庭忧心。对于广泛的贫困学生群体,该怎么上大学?有哪些资助政策?12日,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对各种类型的补助给予了详细介绍,让考生不因贫寒错失大学梦。

  入学前凑不齐学费怎么办?

  可走“绿色通道”报到


  每年新生开学,总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少部分学生,因为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而发愁。

  对此,教育部表示,新生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家庭贫困没学费怎么办?

  可申请国家贴息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大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向组织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原高校提供书面证明,经办机构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生在校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偿还本金宽限期,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按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入学后生活费不足怎么办?

  可通过勤工助学补贴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或校外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学校不得安排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健康的劳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在劳动报酬方面,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进聘用协议。记者 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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