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周,武汉全城严重内涝、堤防险情丛生。除一周降雨量达到历史极值的“天灾”因素外,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城进湖退”,城市排水设施和管网建设滞后也成为重要因素。记者注意到,南湖新城建设中曾规划为河湖水系,为湖水提供消纳空间的生态系统也已经为房地产开发让路。(7月9日《中国经营报》) 对多雨的南方城市而言,湖泊无疑承担着蓄水、分洪的功能。然而,被称为“千湖之城”的武汉,近30年来湖泊面积减少228.9平方公里,50年来近100个湖泊人间“蒸发”。在“城进湖退”的情况下,城市发生严重内涝也不算意外。所谓“城进湖退”,其实就是“填湖造楼”。
房地产开发不但侵占了部分湖泊,还侵占了武汉部分湿地、沟塘的“地盘”。据说如今渍水严重的很多住宅小区原本就是湖面或湿地。可见,房地产过度开发也是城市内涝的“罪魁祸首”之一,这里所说的“过度开发”是指武汉房地产开发没有严格遵守城市规划,而是“越界”入侵水系。这不仅表明城市规划缺少刚性,甚至可有可无,地方政府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划图操作;同时,也反映出城市管理过于功利化,因为建设生态景观河道预防水灾需要大笔投入,而开发为房地产项目则能获得高额土地出让金收入、房地产税费收入、拉动GDP增长,为城市管理者带来政绩。
只有找到城市内涝“病根”,并拿出治本之勇气,才有望避免“年年治涝年年涝”。城市水系是城市最大的公共工程、民生工程、百年工程之一,包括房地产在内的营利性项目都应该为城市水系让路。希望所有“看海”城市的管理者,重新审视房地产开发与城市内涝之间的内在联系,科学规划城市水系,并把城市水系规划纳入法律保障和政绩考核范围,对于不严格落实规划者,该摘“官帽”的必须要摘“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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