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国栋
日前,审计署公告了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全国多地政府也披露了关于2015年保障性住房的审计结果,共同暴露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三大问题:19万套建成的保障性住房“空置”,数以百亿元建设资金被闲置,数以万计的人员骗取保障房资格。(本报8月9日A30版报道) 从近年审计署跟踪审计的结果来看,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三大问题不仅从未禁绝,且有愈发“做大”之势。比如,2014年的审计报告指出,共发现4.75万户家庭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这个数字到了2015年,竟然变成了5.89万户。于是问题就来了:如果2015年的数字,有些是因为2014年的结果“不肯悔改”,是否审计之后就只是“光打雷不下雨”?如果这个数字属于刚发现的“新大陆”,那保障房被“吃大户”到底到了何种程度?
问题屡禁不绝,除了地方政府不作为、乱作为,恐怕也与制度缺陷大有关联。所谓制度性缺陷,主要有三:一是建设只求数量不求质量,安居工程成了劳民伤财的花瓶。二是审核审批牛栏关猫,权力寻租大行其道。三是问责惩戒缺失,要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么蜻蜓点水,敷衍应付。人们注意到,这里除了涉及贪腐的移交司法之外,大多不过是“罚酒三杯”了事。尽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早已出台,甚至还有约谈问责制度兜底,但也不过说说而已,还未曾有实践上的样板与威慑力,导致相关各方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三大问题都不当回事,结果年复一年,年年审计年年犯。
要把保障房这样的民生大事办好办实,必须弥补制度性缺陷,实现依法治“房”的同时,强化落地执行和责任追究。无论地方政府还是权力之手,以及个体住户,只要谁还敢再乱打保障房的主意,就要让其“偷鸡不成蚀把米”,付出相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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