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永华
当前经济形势不好,互联网行业不景气,一些企业因经营情况下滑,要勒紧裤腰带过冬。直接裁员并不好听,利用“996”“10、10、6”等不支出额外成本的方式提升工作效率,让受不了的低竞争力员工自己走人,却是个“办法”。(9月11日《北京青年报》) “996”工作制是指员工的工作时间为早9点到晚9点,一周上6天班。如此超负荷劳动,简直把员工当成一个加班机器。互联网企业员工加班成“常态”,甚至将“996”工作制作为潜规则,除了互联网行业本身“不景气”,既需要用“高薪”来吸引人才,又要用无度的加班来“裁人”之外,主要原因还在于劳动法落实不到位,缺乏威慑力。
对于企业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或劳资纠纷,一般是“民不告官不究”,劳动监察部门很少会主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这也使得包括互联网企业在内的诸多企业,往往是“我的地盘我做主”。执法落实的乏力使得劳动法难以对企业产生足够的威慑力,这才是互联网企业“996”工作制成潜规则的根源所在。
强制劳动或强行要求员工加班,在现代法治社会是很难立住脚的,但基于感情或利益胁迫的“自愿”加班,却让传统意识较浓的国人难以招架。互联网企业也正是摸准了员工普遍存在的这种心理,在大打感情牌的同时,又用增加某些待遇来对员工“软硬兼施”,造成很多员工明知压力巨大,难以承受,却依旧不得不用透支健康来应对诸多压力。其正如同公路上轰鸣的大货车一样,这无疑也是一种严重“超载”,而这种“超载”不只是违法和透支员工群体的生命健康,更是在损伤社会经济的发展之本。因此,政府劳动监察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及早出手加以整治,让劳动法也要长出牙齿,绝不能任由过度加班成为久治不愈的“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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