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养奔驰难逃潜规则 青岛之星不管“脱保”的车(图)

2016-01-29 17:06   来源: 信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信网1月29日讯 2013年4月底,市民付先生在青岛哈尔滨路的青岛之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型号为B180的奔驰汽车,保修期三年。可是,在购车两年半之后,出现防冻液渗漏的问题,4S拒绝为其保修。青岛之星方面给出的理由是:如果车主提供不出门店方面认可的保养记录证明,那么则无法判断到底是什么原因引发的问题,也就不能正常保修。青岛德衡律师事务所的黄鹏举律师告诉信网(0532-80889431),根据交通部颁发的新规定来看,门店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青岛之星奔驰4s店



    奔驰汽车防冻液渗漏

    付先生告诉信网,2013年4月底,他在青岛市市北区哈尔滨路的青岛之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价值25万元的奔驰汽车。购车时,对方表示这辆型号为B180的汽车保修期为三年,无具体公里数限制。可是,当他于2015年11月发现该车防冻液渗漏时,对方却不给保修了。

    “事发当天我正开车,行驶一会后,车内仪表盘的水温表区域突然传出警报。见此情形,我立即将车开到4S店。经过维修师傅初步检查,得知是装防冻液的盒子在底部出现了一条裂纹,导致渗漏了。”付先生说,虽然对方没有说明受损原因,但是他觉得,汽车已经出现问题,而且购车时间也没超过三年,他们理应保修,于是便向4s店提出了这个要求。

    “结果,工作人员竟以之前没在他们店认可的站点做保养为理由直接拒绝了我的要求。被拒绝后,我直接离开了。最后我还是找了一家别的修理店花费1000多元换了盒子才解决问题。”付先生坦陈,在这期间,他一共做过3次保养,而在这其中,只有第一次是在4S店里做的。后来的两次虽然其他店做的保养,但是更换的机油仍是奔驰方面认可的美孚一号。

    “我不在4S店里做保养是因为他们收费有些高。第一次做保养时,只做了机滤、机油和另外一个记不太清全名的项目便花费了1800元,而后来两次,我在其他店做同样项目的保养,每次只要花费1000元即可。”付先生说,虽然他是在外面做的保养,但是他觉得防冻液盒子损坏一事与在哪里保养的关系并不是很大。

    青岛之星:车主未在指定站点保养

    对此,青岛之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售后部门的王女士称,店里确实可以查到付先生的信息,根据记录显示,他目前只在店里做过一次保养,时间为2013年11月。王女士表示,店里的保养价格都是全国统一价,不会多收取费用。对于付先生所购汽车的防冻液盒子为何损坏一事,她并不清楚。“因为我这个环节并没有接到过付先生所述的信息,所以损坏原因需要咨询其他部门。”

    随后,信网找到了门店前台的芦女士,她表示,车主都会有一份可以查到记录的保养手册。如果他们不能证实此前一直是在4s店内或者是其他奔驰经销商等4S门店认可的站点,那么确实不能向厂家申报保修。

    对于防冻液盒子损坏一事,芦女士说:“一般情况,机油不吻合与防冻液盒子损坏关联性不是很大,而防冻液盒子本身也基本不会损坏。但是,如果这个盒子里面存放了不标准或者是伪造的防冻液,可能会对盒子底部的垫片造成损害,加速盒子的老化,进而引发问题。”芦女士说。

    律师表示4S店做法不合理

    对此,青岛12315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按照该汽车目前的信息来看,如果汽车是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非人为或意外事故造成,那么卖方有义务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对于家用汽车的保修范围,除特殊规定的事故外,凡是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出现问题,卖方便有义务协助消费者解决问题,为其保修。此事双方可先行沟通,如果未达成共识,可以联系相关部门介入协调。”

    青岛德衡律师事务所的黄鹏举律师表示,4S店的此种做法是不合理的。“交通部最新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也就是说,此规定实施后,消费者可以按照实际情况选择价格体系更实惠、经营机制更灵活的社会汽车修理单位,而不必被4S绑定。”黄律师说,虽然该店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仍有义务为消费者正处在保修期内的汽车维修。

    信媒体记者 张松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