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徐军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青岛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到2017年年底,青岛基本建立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促进分级诊疗的医保支付政策,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到30%以上,公立医院原则上不再扩大规模。在医保方面,将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2017年按病种付费病种至少100个,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28%以下。
医院不再靠卖药增加收入 在此次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中,实施药品零差率是备受关注的惠民措施。今年7月1日起,青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推进医药分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公立医院因实施药品零差率所减少的收入,该怎样补偿呢?《方案》提出,这部分损失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对胸科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等专科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调价后仍无法平衡的,市、区(市)财政要按照医院运行实际给予差异化补助。
在实施药品零差率的同时,还将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做好与省现行价格的衔接。2016年,青岛先行放开知名专家诊察费等不少于130项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向社会公开公示。《方案》提出,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2016年实现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医疗费用总量增幅下降,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中药制剂)总体降到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有效减轻市民就医负担,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28%以下。
年内按病种收费不少于50个 根据该《方案》,青岛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加强基金预决算管理,建立以医保服务绩效考核为基础,以总量控制付费方式为主,以病种付费、危重病大额医疗费补贴、次均费用付费、服务单元付费、人头付费和项目付费等方式为补充的复合式支付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
探讨建立医保支持的肿瘤日间诊疗中心、尿毒症透析中心、日间手术中心等,减轻参保患者负担。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逐步扩大按病种收费和付费的病种数量,2016年年底,二级以上公立医院30%以上的出院病例实行按病种付费,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50个。2017年,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以按人头付费、服务单元付费等为辅的复合型付费方式。
提升医保保障水平,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90%和70%以上,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提高城乡居民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对病程较长、住院费用较高、个人负担可能增加的特殊病种,提高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或项目定额标准,确保不增加患者个人负担。在规范日间手术和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管理的基础上,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日间手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熏蒸、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年底县域内就诊率达90% 构建分级诊疗服务模式,是此次医改的重头戏之一。《方案》提出,2016年年底,青岛各区(市)要全面推进分级诊疗服务模式,扩大分级诊疗开展区域和病种数,以高血压病、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病、常见病为切入点,以医联体建设为载体,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为市民提供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
为保障分级诊疗的有效实施,医改中将完善与分级诊疗相衔接的医保支付方式,适时出台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等4市参保人市内双向转诊管理办法。增加公立医院通过基层预约挂号和转诊服务的号源,对经基层和全科医生预约或转诊的患者提供接诊、检查、住院“三优先”服务。到2016年年底,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量的比例达到20%以上,2017年达到30%以上,逐步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人次。到2016年年底,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加大医保政策对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不同病种、不同级别机构的差异化收费和医保支付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参保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对未经转诊的参保患者适当降低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方案》同时提出,在青岛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总结全科医生服务模式与执业方式改革试点经验,制定签约服务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制度。推动落实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鼓励公立医院专科医师与基层全科医生、护理人员组成工作团队,对下转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进行管理和指导。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细化签约服务内容和标准,规范签约服务收费。
严控公立医院规模 鼓励向社区机构转型 方案》提出将优化岛城公立医院规划布局,制定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人才队伍规划和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从严控制公立医院总量、床位规模、建设或装修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优先配备国产医用设备。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逐步压缩床位,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原则上不再增加公立医院的规模,探索对存量资源进行优化调整,并鼓励部分城市二级公立医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老年护理或康复专科医院。
同时,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医疗服务资源供给,放宽市场准入、人才流动和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限制,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享受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探索公立医院多种运营模式,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在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方面加强合作。
在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将扩大儿科、产科、精神科、全科等急需紧缺专业的培训规模,采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立医院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增加全科医师儿科专业技能培训等措施,加强儿科医师队伍。为吸引更多医疗行业人才,此次改革还将创新完善人才评价体系与激励政策,强化医学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各大医院人才载体平台建设。
探索试行公立医院院长公开招聘 此次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范围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包括省驻青公立医院、疗养院,市和区(市)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含已参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医院),部队、高校、行业和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院,共57家。
此次医改首先将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理顺政府办医工作体制。政府作为行业监管者、部分机构出资人的职责和公立医院自主运营管理权,市、区(市)分别组建由政府分,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
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每年与各公立医院院长签订绩效目标考核责任书,并对责任书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督,于次年第一季度完成上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同时,加强医院信息公开,建立定期公示制度,公开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价格和医疗费用等信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相关信息每年向社会公布。加大对违规支付、骗取和协助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问题的查处力度。
稳步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市、区(市)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探索试行院长公开招聘,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